问题: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破坏基层治理、扰乱市场秩序、威胁群众安全,是影响深远的顽疾;随着扫黑除恶工作的常态化,对应的犯罪活动更加隐蔽化、组织化,甚至跨区域化,部分案件固定证据链、认定罪名和处置财产等难度加大,对司法办案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原因:黑恶势力通常通过“公司化运作”“行业渗透”以及“暴力威胁+软暴力控制”等手段谋取利益,形成复杂的利益链条和关系网络,增加了线索核查和打击取证的难度。同时,部分地区在案件把关尺度、办案标准和证据审查等上存差异,容易出现“认定过宽或过严”的问题。此外,公众对安全和公平的期待日益提高,司法机关既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犯罪,也要严格区分普通案件,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影响:最高检检委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表示,全国检察机关遵循“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原则,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数据显示,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2000余人,起诉8000余人。这些举措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基层治理秩序,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法治保障。 对策:为确保扫黑除恶常态化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检察机关从机制建设、专业支撑和办案质效等上多措并举: 1. 统一把关机制:完善省级检察院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统一把关制度,市级检察院对其他涉恶案件统一把关,提升案件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同案同判。 2. 上下联动:最高检抽调全国扫黑除恶专家组成指导组,赴地方指导大案要案办理,形成上下协同的工作合力。 3. 前移工作关口:开展涉黑恶案件统一把关机制的调研督导,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涉黑案件全部提前介入,确保关键证据固定和程序规范。 4. 提升庭审能力:加强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出庭公诉水平,通过庭审实战带动办案质效提升。同时组织专家开展庭审观摩和专题培训,强化队伍建设。 前景:未来,常态化扫黑除恶将更加注重精准打击与系统治理相结合:既要保持对黑恶势力组织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的高压态势,也要严格证据标准和程序规范,提升司法公信力。随着统一把关、提前介入、专家指导和庭审练兵等机制的完善,重大案件攻坚能力将增强,打击治理将从“个案清除”向“生态修复”深化,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同时,黑恶犯罪可能深入向网络化和跨区域化发展,司法机关需持续更新知识结构、加强协作,构建更高效的治理体系。
扫黑除恶常态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检察机关以法治方式深化专项斗争,既维护了司法权威,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未来需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治理手段,让公平正义惠及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