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纠纷化解在小范围之内

把2014年发生在渭源县庆坪镇关山根村的事儿翻出来看看,这事挺有意思。当年为了让邻居柴某出门方便,颉某一家把自家的菜园子让了出来,双方你好我好近十年。可后来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结了梁子,柴某在路边种的树越来越碍事,那条原本连接两家的小路愣是成了让人心里堵得慌的“肠梗阻”。这事儿让颉某火了,今年8月他直接把柴某告到了渭源县人民法院,法官李秋艳一查案卷就看明白了,这案子看着是路的事儿,其实是心里那道坎儿过不去。 村干部也说了,早年大家挺和气的,就是因为没人出面调停、沟通不畅,小摩擦才慢慢攒成了大仇怨。再说了,很多老百姓对法律条文一知半解,遇到麻烦不知道走法律程序去讲道理,只会硬碰硬,结果矛盾越积越深。这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情况在农村太常见了。如果光靠一纸判决把权利义务定下来就行,那可不行,人心还是过不去那道坎儿。搞不好还会把隔壁老王也卷进来闹更大的动静。 渭源县法院这次没在法庭里死磕庭审程序,而是直接启动了“邻里纠纷上门办”的活儿。他们把关山根村委会的干部拉到一起搞调解。法官李秋艳和村干部分头行动去家里听两边怎么说的。大家坐在炕头上唠嗑,一边讲“远亲不如近邻”的老理儿,一边搬出《民法典》里的规定给他俩讲讲法。 经过这么一番“背对背”消气、“面对面”商量的办法,最后柴某也松口了,说把树给修剪修剪;颉某也痛快了,答应把路边的垃圾清理干净。这两家人终于和好了。这事儿说明啥?说明法官主动下到田间地头搞服务、社区干部和老百姓一条心一起来干活儿很重要。 渭源县法院这几年一直在琢磨怎么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他们弄了“流动调解室”跑到地里去办事;还把村干部培训成法律助手;没事就去村里排查一下谁家里有矛盾。这次他们这个调解案子还被最高人民法院给收进了案例库里。这就好比给其他地方提供了一个现成的样板。 以后还得继续把自治、法治和德治这几样东西结合起来用。多给老百姓普及一下法律知识;再利用科技手段让办事儿更方便;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把纠纷掐死在萌芽状态。让更多的纠纷解决在自家院子里、田埂边上才是真本事。 这事儿看着是把一条三英尺宽的小路修通了;其实也是把司法为民的那颗心和基层治理的脉络给打通了。从前是坐在公堂上听你怎么说;现在是跑到家里去听你怎么想。变的是工作方法;不变的是心里那份为民的真心。 在咱们全面搞乡村振兴的时候;让更多矛盾化解在小范围之内;正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表现;也是咱们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一个大脚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