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披着“海淘代购”外衣的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直接威胁公众健康与消费安全。根据法院公布的案情,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间,被告人庄某某等人从境外采购咖啡产品运至国内,通过网络向江苏仪征、浙江杭州等地销售。经鉴定,涉案咖啡中检出西地那非、他达拉非成分,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此类成分若被不当摄入,可能诱发心肌缺血、晕厥、休克等不良反应,对特定人群风险更高。国家已明确禁止对应的食品中添加、使用上述成分。 原因:一是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跨境渠道链条长、信息不对称等特点,将“保健”“提神”“增强”等营销话术与“境外直购”“代购推荐”等标签捆绑,营造“更有效”“更可靠”的错觉,降低消费者警惕。二是网络销售具有隐蔽性和扩散性,交易环节碎片化、流转路径复杂,增加发现与取证难度。三是部分消费者对“功能性食品”与药物边界认识不足——容易被夸大宣传误导——客观上给非法添加、以食代药等行为留下空间。四是跨境食品监管需要多部门协同,若抽检、溯源、平台治理与司法打击衔接不够紧密,容易形成“上游进货—下游分销—快速变现”的灰色链条。 影响:从个体层面看,含违禁成分食品的风险具有突发性,且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在无医嘱、无剂量控制的情况下,易引发不良反应,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从市场层面看,此类行为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挤压合法经营空间,削弱公众对跨境电商与网络消费的信任。从治理层面看,案件呈现跨区域、跨链条特征,倒逼监管与司法在风险发现、证据固定、责任追究等环节加强协同,提高对新型违法犯罪的打击精度。 对策:本案裁判体现出“刑事惩治+公益救济+行业约束”的组合治理思路。法院认定被告人明知产品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予以销售,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刑罚,并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相关人员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防止“再入行”。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法院判令支付公益赔偿金并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同时要求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以回应不特定消费者权益受损、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的现实问题。该裁判导向突出“来源打击、下游追责、从业禁止、惩罚性赔偿”并举,有助于提高违法成本,对同类行为形成震慑。 面向治理实践,主管部门可在三上持续加力:其一,强化跨境食品风险研判与抽检,围绕高风险品类、高频投诉领域建立动态清单,提高发现效率;其二,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对“海淘代购”类账号、跨境供货链路、夸大功效宣传等加强审核与处置,推动“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其三,完善行刑衔接与区域协作机制,促进线索移送、证据共享、溯源追责闭环运转,让违法行为难以“换号再卖”“异地转场”。 前景:随着跨境消费增长和网络交易形态迭代,监管对象更趋多样,手段也更隐蔽。以典型案例释法明责,有助于更厘清食品与药物的边界,明确线上线下同责要求,强化“守法经营是底线”的共识。可以预期,围绕公众健康安全的司法保护将更加注重全链条治理与社会共治:既依法从严打击主观恶性深、危害后果重的行为,也通过公益诉讼等制度推动治理前移,为跨境食品抽检、平台治理与消费者教育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起案件再次提醒——食品安全没有“法外之地”——跨境交易也不是监管盲区。在消费升级与全球化交织的当下,只有把好“从田间到餐桌”的每一道关口,才能让群众吃得安心、用得放心。该案判决既反映了司法守护民生底线的力度,也为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