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怀孕被公司告上法庭,结果赢了10.1万

大家好,给大伙儿说个事儿,有个女子才刚工作不满一年就结婚怀孕了,结果请了好几次假都被公司给回绝了,最后她实在没办法,就把公司给告上了法庭,结果还赢了10.1万呢。 这事儿吧,其实挺让人费解的,姑娘刚进公司没几天,先是结婚后来又怀孕,结果因为有先兆流产的症状去医院开了证明想请个假休息一下。结果公司那边不但不批病假、婚假和产检假,还逼得她不得不辞职走人。到最后她跑去法院打官司,法院一看这公司的做法实在太过分了,就判决公司赔她10.1万元。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老板们可得注意了,千万别随便欺负怀孕的女职工啊。法律上有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员工怀孕了就克扣工资或者让人家休息不了。那个姑娘就是因为先兆流产想请假被拒了,这都直接威胁到她和孩子的安全了,摆明了就是违法。 还有婚假和产检假那都是法律定下来的假期啊,也没规定非得入职满一年才能请。企业自己搞出来的那些规矩根本没办法对抗法律。更何况公司一连好几天都不给批假,弄得人家没法上班也没法照顾身体,这不就是没给人家提供劳动条件嘛。这种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了,老板们就得赔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法院最后判下来的这10.1万块钱其实是算清楚了好几笔账的:因为被强迫解除合同的补偿款;那些本来应该休但没休的病假、婚假和产检假的工资;还有其他的一些待遇损失像生育保险之类的。钱数是结合工资标准、工作年头和实际损失算出来的,算是对这种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吧。 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不管是搞什么制度都得听国家的法儿来。千万别拿“入职时间太短”这种理由去剥夺人家怀孕女员工应有的假期啊!企业要是还想跟法律对着干那是肯定不行的。拒绝给怀孕的女职工批病假或者法定假期那是违法的行为,搞不好还得赔大笔钱呢! 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劳动者自己也得留个心眼儿了。平时把请假的记录、医生开的证明、跟公司沟通的那些聊天记录啥的都留好着点证据。到时候要是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就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打官司维权就行了。 这次的判决也算是狠狠地维护了职场女性的合法权益啊!它清清楚楚地告诉所有人:入职时间长不长绝对不能成为不允许人家请孕期法定假期的理由!任何敢去侵害怀孕期女职工权益的行为都得承担法律责任。只有老板们都能按法律规定办事、尊重员工的权利才能建立起那种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