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禁捕背景下“暗流”仍在,偷捕向隐蔽化升级 洪泽湖、骆马湖作为南水北调东线重要调蓄湖泊,水域生态地位突出,相关水域内还设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自两湖先后实施禁捕退捕以来,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鱼虾蟹等野生水产品价值随之上升。
然而,沿湖走访显示,一些人员无视禁令,利用夜色和水系沟汊复杂等条件,驾驶快艇入湖下网,甚至以现金交易方式对外兜售“野生湖鱼”。
在部分村庄,快艇销售维修、野生水产品售卖信息公开张贴,形成“船—捕—销”相互呼应的灰色生态。
更值得警惕的是,个别区域出现电鱼等破坏性作业苗头,对种质资源和繁殖群体造成长期伤害。
原因:暴利诱导叠加技术加持,组织化链条降低违法成本 多方信息表明,非法捕捞屡禁不绝的核心推手在于高额收益。
一些湖区鱼类个体大、市场认可度高,优质水产品在外地市场溢价明显,促使不法分子把“下湖一夜”视作“高回报生意”。
与此同时,偷捕方式正在从零散化向团伙化演进:捕捞、转运、销售分工更细,人员构成更复杂,部分外省人员也被利益吸引进入湖区。
技术手段的使用进一步放大了违法效率和隐蔽性——探测鱼群设备、定位软件、高频对讲等工具,让偷捕更精准、更快速,也更善于规避巡查。
现金交易、临时交货等手法,则试图切断执法取证链条。
影响:生态修复成果面临侵蚀,公共利益与治理成本同步抬升 从生态层面看,电鱼等作业不仅捕获成鱼,更可能对未成体和繁殖群体造成毁灭性影响,破坏种群结构,削弱资源自然更新能力,进而影响湖泊生态系统稳定。
从水利安全与环境治理层面看,两湖承担重要调蓄功能,生态退化风险与水环境风险存在叠加效应,影响面不止于渔业。
对社会治理而言,非法捕捞形成“黑色收益—装备投入—再扩张”的循环,带来更多跨区域追踪执法、夜间巡查等额外成本;若“买卖链”未被有效切断,还可能诱发更广泛的违规交易,影响禁捕政策公信力与群众对生态修复成效的获得感。
对策:从“湖上严打”走向“全链治理”,把打击压力延伸到市场端 治理非法捕捞,需要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形成更完整的闭环管理。
一是强化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立体化管控。
针对沟汊密集、夜间高发等特征,推动水上巡查、岸线卡点、视频巡检、线索研判联动,提升发现与拦截效率,对大马力快艇、丝网等高风险工具持续清理查扣。
二是以案件为牵引打击团伙化犯罪。
对组织化、跨省化偷捕案件,坚持“打捕捞、打运输、打销赃”同步推进,深挖幕后组织者、收购商和运输链条,推动刑事打击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提高违法成本。
三是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交易端和消费端。
对水产交易市场、餐饮渠道、电商与社交平台信息发布等加强监管,推动来源凭证、进货台账、抽检巡查等制度化落实;对明显标称“野生禁捕水域”来源的产品,依法依规严查收购、销售行为,压缩违法收益空间。
四是完善群防群治与举报激励。
发挥沿湖群众熟悉地形、信息灵敏的优势,建立更顺畅的线索反馈机制和保护措施,让“人人参与护湖”成为常态;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明确电鱼、使用禁用渔具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形成震慑。
五是巩固禁捕退捕后续政策支撑。
对转产转业、就业帮扶等政策持续跟进,减少部分人员因生计压力转向违规捕捞的可能性;对合法养殖、规范经营主体给予引导,推动渔业从“捕捞依赖”向“生态增值”转型。
前景:治理进入“精细化+数智化”阶段,关键在跨区域协同与长效机制 从趋势看,非法捕捞的技术化、流动化特征将更突出,单一水域、单一部门难以独立应对。
下一步需要在跨区域执法协作、信息共享、设备管理等方面形成更紧密的联动机制,尤其对外来流动船只、重点人员、重点收购渠道建立动态台账与预警模型。
同时,随着生态修复持续推进、资源价值进一步凸显,市场端监管与公众消费引导的重要性将更为突出。
只有把“湖上管得住”与“岸上卖不动”结合起来,才能稳住禁捕成果,守住生态底线。
洪泽湖、骆马湖的非法捕捞问题折射出生态保护与经济利益之间的深刻矛盾。
唯有通过法治、科技与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才能守护好这一片水域的生机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