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伊州区两村联合开展"青苗节"植树活动 携手共建绿色家园

问题——春耕时节既是农业生产的关键期,也是检验农村环境治理和基层治理成效的集中窗口;近年来,部分村庄推进产业发展时仍面临生态基础薄、公共环境维护压力大、村际协同不足等问题;同时,随着人员流动和产业结构调整,如何让“民族团结进步”从阶段性活动走向常态运行、从口号表达落到制度安排和日常生活,仍是基层工作需要持续破解的课题。 原因——一上,哈密地处典型干旱区,风沙大、蒸发量高,绿化管护成本相对较高,生态建设必须与水资源利用、田间管理同步谋划、推进。另一方面,乡村振兴进入系统推进阶段,产业、生态、文化、治理等任务交织叠加,单村单点发力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村际联动、资源共享、群众共治的需求更加迫切。,泉水地村与卡尔苏村以群众参与度高的“青苗节”为抓手,将春耕生产、植绿护绿、环境整治与团结创建统一设计、同向推进。 影响——当天活动中,两村群众统一组织下开展义务植树和环境净化,树苗栽植在田埂、沟渠、河岸等重点区域,有助于改善农田周边小气候、减轻风沙侵扰,也为后续乡村绿化美化奠定基础。更重要的是,活动以“结对协作”方式组织劳动,各族群众在同一块地、同一行树、同一项任务中协同配合,通过共同劳动、共同维护增进信任与情感联结。劳动间隙的文体互动、互学互助,把日常交往交流交融落到细处、落到实处,使“共建共治共享”更可感、更可见。对基层治理而言,将公益行动与群众动员结合,有助于增强村级组织凝聚力和执行力,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氛围。 对策——推进此类工作,关键在于把一次性活动转化为可持续机制。其一,建立“栽—管—护—评”闭环。对新植树木落实管护责任到人到段,结合滴灌、覆膜等节水措施提高成活率,并将管护情况纳入村规民约和年度评议,避免“重栽轻管”。其二,强化村际协同治理。围绕沟渠清理、道路保洁、防风固沙等共性任务制定联动清单,明确牵头单位与时间节点,推动从“联合开展活动”升级为“联合解决问题”。其三,将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公共服务。依托节庆活动、志愿服务队伍、文化阵地等载体,常态化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政策宣讲、法治宣传与文明实践,让团结教育与生产生活同频共振。其四,注重与产业发展衔接。结合庭院经济、林下经济、乡村旅游等业态,探索“生态增绿—产业增效—群众增收”的路径,让群众在参与中获得更稳定的收益预期。 前景——从长远看,把生态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同步推进,契合新疆在高质量发展中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双重需求。随着乡村振兴深入实施,村庄间联建共治将更强调机制化、项目化和成果化:一上,持续的植绿护绿与环境整治将带动村容村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优化;另一方面,共同劳动与共同治理形成的情感纽带和规则意识,将深入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层基础。只要坚持以群众为主体、以实效为导向,把“同栽一棵树”的共同行动延伸为“同守一片绿、同兴一方业”的长期协作,村庄发展会更有韧性,团结基础也将更稳固。

当新栽的树苗在春风中舒展枝叶,哈密的这场春日之约已不止于一次活动。从共植一棵树到共建一个家——从同耕一块田到同心谋发展——这种扎根泥土的民族团结实践,以朴素的方式表现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深刻内涵。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如何把这样的微创新沉淀为长效治理机制,或许比活动现场的热闹更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