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师傅上门修电器,结果老板嫌维修费太贵不愿意修,结果维修师傅伸手要50块上门费。

最近有个视频,讲的是一家店铺找了个维修师傅上门修理电器,结果老板嫌维修费太贵不愿意修,结果维修师傅伸手要50块上门费。老板当场发火说:“啥都没干就要50?这不是明抢吗?”大家就开始争论到底该不该给这50块钱上门费。有人觉得师傅大老远跑过来,油钱和时间都是成本,应该给;也有人觉得如果师傅没修好就没提供服务,不能白跑。法律上对这个问题有具体规定。首先要看事前有没有说清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知情权,有权知道服务的真实情况,包括收费标准。如果维修师傅在电话里没提过上门费的问题,到了现场再要钱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反过来,如果师傅在电话里明确说了上门检测费50块,老板答应了,那这个钱就该给。法律上还要求民事活动遵循诚信原则,如果师傅知道修不好或者故意报高价把人吓跑只是为了赚那50块钱,那就涉嫌欺诈了。还有人觉得老板叫师傅来了又不修是浪费时间耽误下一单生意,应该赔点钱。不过法律上认为维修服务是承揽合同。根据《民法典》,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后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简单说就是修好了才付钱。所以老板嫌贵不修不算浪费时间。 结论就是:50块钱虽然不多但这次事件给我们提了个醒。维修行业的主要问题不是收费高而是信息不透明。零件多少钱、工时费多少、有没有上门费这些都得事先说清楚。对消费者来说叫师傅之前多问一句把话说在前面比事后扯皮强多了;对维修师傅来说也别拿行规当挡箭牌把收费说清楚才是尊重客户和保护自己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