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然从香港发回了报道。这几天,国家司法部和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一块儿搞了个事儿,就是给内地的涉外仲裁人才办了个培训班。这事儿刚好赶在3月15日开班,算起来是第二届了。林定国代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在现场说了话,他专门提了一下香港的法律底子——作为咱们国家唯一的普通法地盘,香港这套东西不光完善,还很管用。人家《仲裁条例》就是照着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那个示范法的样子写的,新花样也没少跟国际接轨。因为这个原因,香港那边常年聚着不少顶尖的仲裁机构和经验丰富的律师,在圈子里名声响当当。为了让这种优势不丢,律政司正琢磨着把《仲裁条例》改一改。 这次培训班凑齐了差不多80个人来学,里头有内地企业的律师、做了多年的仲裁员还有不少从业者。培训期总共两周,全用英语讲,大家分两组轮着上课。给大伙讲课的人也挺牛,既有本地资深的法律大咖和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专家委员会的成员,也有常设仲裁法院派来的代表。大家打算通过讲课、座谈、交流外加实地参观这些方式,把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投资仲裁是咋回事儿、咋运作的都过一遍。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也表态了,以后还是要多利用香港这种中英双语的普通法制度和国际化的大环境,给香港、内地还有其他地方的法律圈人提供一个交流平台。 至于目标嘛,就是要把法律人才的能力建起来,顺便让知识和经验都能分享出来。这么一来既能巩固香港在亚太地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方面的位置,也能在咱们国家涉外法治这块儿好好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