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一份重要文件,要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自2026年开始,这项资金就要由这两个部门共同管理了。不过,资金的分配办法和政策内容基本上不会变。这次通知就是给各个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厅和农业农村局,还有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看的。 第一条是把第三条内容改了一下。以前是财政部管,现在是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一起管。财政部主要负责规划和预算编制,制定分配方案,下达预算还有督促指导地方工作。农业农村部负责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核,还要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提出任务和测算建议。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分解预算、审核拨付资金和监督使用。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和监督。 第二条是把第十一条中抄送的对象改了一下,除了财政部当地监管局,还得同时抄送农业农村部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第三条是把第十二、二十一条中备案材料的部门改了一下,以前只报财政部,现在得报给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一起备案。其他条款中提到财政部门的地方也都改了,变成了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一起管。 第四条是把第十七条内容修改了一下。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得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来办。各级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绩效目标设定、审核、监控、自评这些工作。省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还要把自评结果报给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还有当地监管局。财政部根据需要组织重点评价,各级也要做好绩效信息公开。 这个通知从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发布日期是2026年2月9日,源网页是财政部网站。总监制姚卜成和监制韩世雄还有编辑张琼文负责这个文件的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