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通报2025年网络不正当竞争整治成果 全年查处案件1932件罚没逾7152万元

近年来,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带动消费方式、交易结构深刻变化,流量、数据、算法等新要素成为竞争关键。

在此背景下,一些经营者将“拼低价、拼流量”异化为“内卷式”竞争,通过刷单炒信、虚构人气、夸大功效、商业诋毁、流量劫持、非法获取数据等方式牟取不当利益,破坏市场秩序,挤压守法经营空间。

市场监管总局在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重大案件相关发布会上通报:2025年全国共查办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932件,罚没金额7152.94万元,释放出持续从严治理的明确信号。

一是问题表现更具隐蔽性、链条化特征。

网络交易环节多、传播快、证据易灭失,不少违法行为借助私域引流、跨平台协同、第三方服务商“工具化”操作实现规模化扩散。

在直播电商领域,虚构销量与互动数据、夸大产品功效、以“踩踏式”话术攻击竞争对手等现象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

在涉及老年人药品、保健品等领域,虚假宣传更可能直接损害特定群体权益,诱发社会风险。

光伏、汽车及相关平台领域的“互黑大战”、恶性竞争,也容易将产业竞争带入非理性轨道,影响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层原因在于利益驱动与规则执行不平衡并存。

部分经营者片面追逐短期收益,把“流量”当作唯一目标,选择成本更低、见效更快的违规手段;一些领域竞争激烈、同质化较强,诱发通过不正当方式争夺市场。

与此同时,网络经营主体数量庞大、更新快,违法手段迭代迅速,对传统监管方式提出更高要求。

平台在商业生态中居于关键节点,若审核治理不到位、对异常行为处置不及时,容易放大不正当竞争的外溢效应,形成“平台放任—灰产滋生—消费者受损”的负循环。

三是治理影响不仅关乎市场秩序,更关系消费信心与创新环境。

不正当竞争直接扰乱价格形成机制与消费者选择,侵蚀社会信任成本;对企业而言,合规经营者投入研发、品牌与服务的长期回报被扭曲,创新动力受挫;对行业而言,恶性竞争可能带来产能无序扩张与资源错配,影响产业链稳定。

更重要的是,数据权益、商业信誉等新型生产要素若被侵害,将制约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四是对策上坚持“执法从严、监管提效、宣贯促治、制度固本”协同推进。

市场监管部门部署开展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聚焦直播电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光伏、汽车平台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对流量劫持、非法获取数据、商业诋毁、刷单炒信、虚假宣传以及相关新型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以案件查办形成震慑。

与此同时,各地依托数字化监管执法平台提升监测能力,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提高对私域直播虚假宣传、网络商业诋毁等行为的发现效率,拓展线索来源、及时固定证据,推动执法更精准更高效。

在规范引导方面,监管部门通过多次平台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普法宣贯,要求外卖、酒旅、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平台企业对照法律要求全面检视经营行为,守住合规底线。

同时,以“案情+评论解读”的方式分批公布典型案例,涵盖网络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私域直播不正当竞争等内容,通过公开曝光与规则明示,引导各方形成依法竞争共识。

制度建设方面,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于2025年10月15日正式实施,针对网络领域强化数据权益保护,并进一步明确平台经营者责任。

根据相关要求,平台经营者不仅要做到自身合规经营,还应当引导和规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公平竞争;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及时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按规定向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报告。

这些规定有助于把平台治理从“事后补救”推向“事前防范+过程管控”,推动形成“规则清晰、责任明确、处置闭环”的治理框架。

五是前景判断在于治理将向常态化、精细化、协同化纵深推进。

随着新法实施与数字化监管能力提升,网络不正当竞争的治理将更注重对新型要素和新业态的穿透监管,对数据权益、算法场景、私域生态等关键环节形成更具针对性的执法与合规标准。

可以预期,未来监管将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包容审慎与严格执法相统一,既对“红线”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也为平台经济创新留足空间。

平台企业将被要求进一步完善规则体系与风控能力,把治理责任嵌入产品设计、流量分发、商家准入、营销管理、投诉处置等流程中,以制度化手段压缩灰产生存空间。

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执法、监管、宣传、制度等多维度的综合施策,正在逐步构建起规范有序的网络竞争生态。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对网络市场治理的法律框架更加完善,平台企业的责任更加明确。

只有政府、平台和市场参与者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才能真正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商业环境,让创新竞争成为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而非扰乱市场秩序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