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落地两岸标准共通有望从区域实践上升为跨领域跨行业的系统性工程下一步需持续完善

2021年,福建省借助自身对台交流的前沿优势,开启了两岸标准共通工作机制的探索。通过这种地方先行先试的模式,为两岸更高层次的制度创新积累了宝贵经验。紧接着,《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应运而生。这部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大陆涉台标准共通领域的空白。它从三个方面实现了突破:确立了“共同选题、共同研制、共同比对、共同使用”的机制,把标准制定从单向借鉴变为双向共建;创新了“三采用”路径,让先进标准相互采信;还明确了台湾同胞和机构在标准工作中享有同等待遇,拓宽了他们的参与渠道。条例的实施预计会带来多重好处:统一质量标准和填补空白能降低企业成本、减少纠纷;比如香制品、鞋材这些领域已经有了成功案例;标准互通还能促进产业链深度耦合,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目前,福建省已经在31个领域开展了39项试点工作,出台了308项共通标准。从更长远看,这是构建“两岸共同市场”的基础工程,也是融合发展的关键举措。通过协作不仅能在技术上消除隔阂,还能增进制度和文化理解。台湾地区的专家参与大陆标准体系建设和试点项目,能让他们熟悉大陆环境、促进社会融合。同时,在政府采购等领域使用共通标准还能拓展台胞台企的发展空间。未来需要继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和重点领域对接工作,鼓励产学研机构合作。可以考虑把福建的经验推广到其他沿海省份形成跨区域网络。从技术层面的“一轨并行”到制度体系的“双向融合”,条例的施行不仅是法治化的里程碑更是互利共赢的实践。它体现了用规则促融合的思路也为未来更广更深的协作提供了范式。当标准变成桥梁而非壁垒时,两岸产业的合力就会更加坚实共同市场的蓝图也会更加清晰。这次条例的颁布实施开启了两岸标准互通的新阶段闽台产业协同也将迈向法治化轨道。近年来两岸经贸往来日益密切但标准差异逐渐成为阻碍产业协同和贸易畅通的隐性壁垒以传统制造业为例部分产品因两地检测标准不同曾遭遇“一地合格一地滞销”的情况增加企业成本也影响市场互信这些问题在纺织化工农产品等领域尤为突出成为两岸深化合作需共同解决的课题究其原因是两岸长期形成的标准体系差异既有历史发展脉络的影响也有行业规范和技术迭代速度不等的因素此外缺乏高位阶法规支撑与常态化协作机制使得标准对接多停留在个案协商层面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为此福建省发挥对台交流前沿优势从2021年起探索建立两岸标准共通工作机制通过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形式先行先试为更高层次的制度创新积累经验在这个背景下《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应运而生作为大陆首部涉两岸标准共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从三个方面实现重要突破一是确立“共同选题共同研制共同比对共同使用”的“四共同”机制推动标准制定由“单向借鉴”转向“双向共建”;二是创新“三采用”路径鼓励先进标准相互采信空白领域协同研制提升标准适用性与权威性;三是明确台湾同胞及相关机构在标准制定修订实施中享有同等待遇拓宽其参与标准化工作的渠道条例的实施预计将产生多重积极影响一方面通过统一质量准绳填补标准空白可有效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减少贸易纠纷例如在香制品鞋材等领域已有通过共通标准带动产业规模提升的成功案例另一方面标准互通将促进产业链深度耦合助力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协同创新福建省已在农林渔业现代服务业等31个领域开展39项标准共通试点推动出台308项共通标准为两岸产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奠定技术基础从更广阔的视野看标准共通是构建“两岸共同市场”不可或缺的基础工程也是深化融合发展的关键举措通过标准化协作两岸不仅能在技术层面消除隔阂更能在制度文化层面增进理解与互信台湾地区专家参与大陆标准体系建设共同开展试点项目有助于其熟悉大陆制度环境推动社会融合而在产业政策政府采购认证认可等领域将共通标准作为技术参考将进一步拓展台胞台企的发展空间展望未来随着条例落地两岸标准共通有望从区域实践上升为跨领域跨行业的系统性工程下一步需持续完善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功能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对接鼓励产学研机构深化合作同时可探索将福建经验向其他沿海省份推广逐步形成跨区域的标准协同网络为两岸经济一体化注入持久动力从技术标准的“一轨并行”到制度体系的“双向融合”《条例》的施行不仅是法治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更是两岸同胞携手共建互利共赢的生动实践它体现了一种以规则促融合以标准通人心的务实思路也为未来两岸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协作提供了可复制的范式当标准成为沟通的桥梁而非壁垒两岸产业发展的合力必将更加坚实共同市场的蓝图也将愈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