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偷卖金饰换回16000元现金

不久前,浙江绍兴柯桥区消保委接到了市民张先生的求助。张先生的女儿才11岁,却半年内分6次去柯桥区某金店,偷偷卖出家里的金饰,换回了16000余元现金。张先生发现女儿消费习惯大变后,仔细清点了家中财物,发现少了一条20克左右的黄金项链和一对1克多的黄金耳环。在询问之下,孩子承认了这是自己偷拿拆解后卖出去的。等家长反应过来要追回这笔钱时,孩子已经把钱花掉大半了。 无独有偶,柯桥区还有一位赵先生也遭遇了类似的事情。上个月,他发现家中祖传的6个银手镯不见了。经过一番追查,原来是13岁的儿子偷拿并以1131元的价格卖给了柯桥区某首饰店。等到家长察觉想要把东西追回来时,部分手镯已经被熔毁无法挽回了。 针对这两起投诉,柯桥区消保委立即介入处理。工作人员指出,未成年人多次出售大宗贵重物品明显超出了行为能力范围,监护人不同意追认的情况下交易无效。作为专业经营者的金店和首饰店,在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时没有核实监护人意见、评估交易合理性,存在明显过错;而家长保管财物不当、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也是导致问题的重要原因。 最终经过调解,张先生要求退还黄金饰品的诉求得到了满足。商家不仅退回了部分原物,还将余下已熔毁的饰品换成了同克重的新首饰退回给家长。同时张先生也退还了回收所得款项。赵先生这边则是追回了被熔毁的手镯并拿到了赔偿。 据统计,2025年至今柯桥区消保委已经受理了类似的投诉36起。涉案者的年龄最小只有11岁,涉及的金额最高超过了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