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注水" 确保增收实实在在惠及农民

问题——账面“热”与结余“冷”并存,真实创收能力被遮住。当前正值各地农村集体经济集中结算、对账验收阶段,一些地方出现值得警惕的情况:村集体年度收入数字不低,但剔除各类“过账”资金后,真正能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环境整治、公共服务的可支配结余占比偏小。更有个别地方通过虚构合同、资金“同日进出”等方式做出“纸面繁荣”,收入好看却难以转化为改善民生的实际能力。 原因——考核导向偏差与监管短板叠加,助长“注水”冲动。农村集体经济基础差异明显,产业禀赋、区位条件、人口结构、资产资源存量各不相同。但在一些地区,考核指标设置过于简化,更多盯住收入总量和增幅,忽视经营性收益质量、结余水平、资产保值增值等关键指标,导致基层为完成任务“算大账”。同时,村务公开不够规范、财务流程不够透明,第三方审计和群众监督不到位,使收入真实性、资金用途合规性缺少有效核验。少数地方还将上级财政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计入村集体经济收入,在统计口径上模糊“财政投入”与“经营增收”的边界,也弱化了对经营能力建设的关注。 影响——数据失真带来决策偏差,发展动力与群众获得感受影响。收入“注水”首先会让统计信息偏离实际,影响宏观研判与政策投向:账面数字虚高容易掩盖产业薄弱、债务压力、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使真正需要扶持的村庄在资源配置中“看不见”。其次,村集体缺少真实结余,公共事务支出受限,人居环境提升、公共设施管护、公益岗位保障、弱势群体帮扶等工作容易卡在“钱从哪里来”。再次,虚构交易、资金循环等行为一旦发生,会损害基层治理公信力,滋生不正之风,增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风险,影响乡村振兴推进的质量与韧性。 对策——在“真、实、严、准”上下功夫,让增收从数字回到能力。一是把统计口径和指标体系立起来、严起来。对村集体经济收入分类核算,区分经营性收入、资产性收入、财政补助及项目资金等,重点看可持续经营收益和可用结余,避免把一次性项目资金简单当作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二是优化考核机制,突出质量和贡献度。对资源禀赋薄弱地区坚持分类施策、分层评价,把“增收”与“强治理、强服务、强产业”结合起来,减少简单以收入总量排名、以数字论英雄的做法,防止“一刀切”诱发形式主义。三是补齐监督链条,强化村务公开和刚性约束。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内容与频次,推动收支明细、合同台账、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关键事项公开可查;引入定期审计、专项抽查和交叉检查,对异常资金流、虚假合同等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让造假成本高于造假收益。四是把工作重心放到产业培育和经营管理上。围绕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仓储物流、社会化服务等,探索“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村企联建”等模式,提升集体资产运营能力;同步加强村级经营人才培养,推动规范化、市场化运作。五是加强政策与服务供给,增强可持续增收支撑。有关部门应在产业规划、项目落地、金融支持、技术指导、风险防控等提供更精准的服务,既“输血”也“造血”,帮助村集体形成稳定收益来源。 前景——从“看账面”转向“看效用”,以真实增收夯实乡村全面振兴。农村集体经济强不强,关键不在账面数字有多大,而在于能否形成稳定现金流,能否支撑公共服务和基层治理,能否带动农民增收。随着各地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完善、考核导向逐步纠偏、产业发展路径更清晰,农村集体经济有望从追求规模和速度转向追求质量和效益。把每一笔收入落实到可用、可管、可持续,才能形成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乡村振兴不是数字竞赛,而是实打实的民生工程。只有更多地方把精力从“做账本”转向“做实账”,从“追指标”转为“谋发展”,才能让集体经济的活水真正滋润广袤乡村。这既需要直面问题的勇气,也考验持续推进的定力。唯有如此,“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图景才能一步步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