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结婚转账给女方是为了结婚女方却说是表达爱意

因为现在大家恋爱的时候经济往来越来越多,有时候钱的性质搞不清楚,分手的时候就容易闹纠纷。最近长顺县人民法院就碰到了这样一个案子,男方觉得自己转账给女方是为了结婚,女方却说是表达爱意,两人对这6万多元钱到底是怎么回事各有各的说法,最后只能去法院打官司。这种事儿在全国各地都不新鲜了,说明大家在谈恋爱时对财产的界限不怎么清楚。 法律上怎么认定这些钱是“附条件赠与”,可不是光看数字或者听双方怎么说,还要看当时转钱的背景、目的、金额大小,还有双方的经济能力。长顺县法院的法官讲过,像“520”、“1314”这种有特殊含义的小额转账,一般就是送个礼物,分手了也不用还。但要是超出了平时的开销花了一大笔钱,又没说是借的,那多半就是把结婚或者长期一起过日子当作条件了。 在这个案子里,法院发现男方在很短时间内多次大额转账,显然比普通谈恋爱的花销要大得多。所以认定他是想结婚才给这笔钱的,属于附条件赠与。法院判决的时候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既然结婚的条件没达成,女方继续拿着这么大笔钱就没道理了。在算该退多少的时候,扣除了已经花掉的和那些小礼物的钱,这就体现了司法追求实质公平的态度。贵州慎行律师事务所的专家说,这种判决既保护了给钱的人权益,也告诉大家别拿谈恋爱当幌子占便宜,有助于大家在交往时讲诚信、讲理性。 为了减少这种纠纷,大家要注意两点:一是钱的性质要写清楚,大额的往来最好发个消息说明用途;二是留好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录像什么的。第三点就是别把感情和钱混在一起谈。社会上也得加强普法宣传。现在各级法院通过判案不断完善法律标准。以后规则会越来越细、处理得会更规范。同时大家也开始重视理性交往和管理自己的财产了。情感和钱是社会交往里敏感的问题。司法通过判案划出了界限,既是为了公平也是为了引导健康的婚恋观。只有规则清楚、守信用,人际关系才能长久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