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每年得吃掉超过200亿只鸡爪,这数据够吓人吧?

我们来聊聊鸡爪这零食界的老资格,从战国到如今,它的经历可真不一般。中国人每年得吃掉超过200亿只鸡爪,这数据够吓人吧?虽说鸡爪变成今天这么火是最近几十年的事,但咱们老祖宗对它的喜爱可早就开始了。最早有文字记载的,还是战国末年的《吕氏春秋》,里面写着齐王吃鸡时一定要把鸡爪子(就是现在说的“掌中宝”)吃个精光,甚至一顿饭要吃上几千只。西汉的《淮南子》也说齐王爱吃这个。后来《东周列国志》还写了个很逗的故事:齐景公太痴迷鸡爪,结果宫廷里的鸡爪都不够吃了,御厨只好用鸭爪来顶替。两位大夫高虿和栾灶看不下去了,觉得庆封太霸道,连主上吃饭都克扣。趁着庆封掌权的时候,他俩找机会发难,最后庆封跑了,庆氏家族倒霉,不少人都死了。这也算得是一只鸡爪引发的血案了。 从这些记载就能看出,先秦时候的贵族饭桌上已经有鸡爪了。古代人常把鸡爪和“猩唇”放到一起说。段成式在《酉阳杂俎》里就提到过“鸡跖猩唇”,而段成式把这个和孟子说的“生鱼熊掌”并列起来。《遵生八笺》也写得很明白:鸡爪子和熊掌这类东西,跟粗米饭藜菜一个道理都是填饱肚子的东西,吃饱了也就没什么好坏之分。古时候聚餐或者送别时经常把它当硬菜端上桌。 北宋的梅尧臣送别田遵古秀才时就提到过有“鸡跖间豚蹄”,南宋的陆游更是个吃鸡爱好者。1199年十一月陆游写诗说:“朝来地碓玉新舂,鸡蹠豚肩异味重。”五年后他又在诗里写了跟邻居聚饮时吃鸡爪子的事儿。 明朝的时候大家把雄鸡叫做“凤”,《明宫史》说遇到大典礼要做“炮凤烹龙”,这时候的凤指的其实是野鸡。后来野鸡难得抓就用家养雄鸡代替了。时间久了大家就直接把鸡叫做“凤”,鸡爪也就成了“凤爪”。明清时期俗文学很流行,鸡爪经常出现在小说里描写市井生活或者富贵人家宴席的时候。比如《金瓶梅》里写宴席上有“鹅鸭鸡蹄”,《红楼梦》里凤姐请刘姥姥吃茄鲞时还提到要用炒的鸡爪子来拌。 虽然鸡爪没多少肉可吃,但因为被齐王喜欢还被记录进史书里了,后来又变成了“凤爪”登大雅之堂。这正体现了中国饮食文化里那种“化腐朽为神奇”的精神。就像清代袁枚说的那样:善于做菜的人能让没有味道的东西有味道,能让大家扔掉的东西变成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