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杜某这个案例给拿来当典型,最高人民法院想告诉大家,离婚后不去看孩子不光是权利,还是义务。要是谁耍赖不露面,法院是真能动手的。卢某是男方,他跟杜某当年离了婚,白纸黑字写着每月得见一次孩子,可他在这12年里一次都没去。法庭上孩子哭得伤心,求爸爸回来,杜某倒好,拿“怕影响再婚”当借口找理由。 法官觉得这事儿太过分了。父母跟孩子的感情哪能说断就断?杜某老这么拖着不看孩子,那就是在欺负人。根据那个《家庭教育促进法》第34条,法院给杜某发了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逼着他定期去看孩子,还得去听专业指导课。这个条子可不是闹着玩的,法院能强制执行。 有专家就说了,对这种死赖着不履行的人,罚款拘留都不在话下,情节严重的连征信记录都可能进不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研究员也觉得,这探望权设计得挺巧妙。一方面是为了不让亲生父母把孩子忘了;另一方面更是要告诉大家,养孩子是个天大的责任。 法律书里早就写得明明白白:离婚了不管哪一方带孩子,另一方都有探望的权利,对方必须得配合。以前大家觉得探望权就是自己的私事爱咋咋地,但现在越来越像变成了硬任务。就拿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调查来说,大概有3成去打官司的人都说忙、穷或者家里压力大这些话来推托。 心理专家统计发现,那些从小就缺爹或者缺妈的孩子出问题的概率特别高。像焦虑、抑郁这些毛病出现的几率比正常孩子高出42%,读书也学不进去,跟人打交道也困难。浙江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分析说,这次发这个典型案例有三个好处:一是把判案的标准定下来了;二是给社会提个醒;三是把孩子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这事儿也说明现在的家事审判不光是管吵架打架了,更想着怎么把家修复好、把孩子养大。法律不能光管人做事得规矩点,还得教人要懂得担当。婚姻可能会散伙,但亲情是断不了的。通过这种强制措施去强制执行探望权,其实就是在保护孩子、维护家庭的文明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