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钱的时候那是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隐瞒真相这套玩得溜溜转;偷偷拿包换东西卖这事儿又

把这事儿跟你唠唠。有个叫林某的小伙子,28岁,为了谈恋爱给于某花了不少钱。他俩是朋友介绍认识的。刚开始那会儿,于某就让林某每个月把一部分工资给她存起来,说是共同储蓄或者诚意表现。林某也没多想,就照办了。后来,于某又老是让林某给她买名牌衣服、包包之类的东西,林某的家人也没起疑心。结果专业机构鉴定下来,全是仿冒品。关系越来越深,于某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她跟林某的朋友说自己能搞到特殊渠道的名牌货,让大家交定金代购。收到定金后就给人家发个便宜的仿制品。更离谱的是,于某还趁林某不在家的时候,把他的正品名牌包给调包卖掉了。就连林某让她帮忙办理教育培训缴费的时候,她也虚报价格、伪造凭证来把钱侵吞了。事情最后是怎么败露的呢?还是因为林某的朋友对收到的东西存疑,加上林某自己也觉得不对劲了才去报的警。警察去于某家里一查,把涉案物品给扣了下来。于某也老实交代了,自己根本就没钱支撑那样的生活水平,就是为了满足虚荣心才盯上林某的。 法律上说这事儿构成诈骗罪和盗窃罪了。她骗钱的时候那是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这套玩得溜溜转;偷偷拿包换东西卖这事儿又算盗窃。检察院现在已经把她批捕了。这案子也给我们提了个醒:谈恋爱不能没原则,钱袋子得看得紧点;对那种超出常理的要求可得长个心眼儿;那些假名牌的货也让骗子有了可乘之机。 希望大家都能记住:真正的亲密关系得互相尊重、讲诚信;涉及大钱的时候要多想想清楚;别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法律不答应那些打着爱情幌子坑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