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市场经济改革的关键时期,我国针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用事业领域打出反垄断"组合拳"。这份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的专项指南,直面当前公用事业市场存在的结构性矛盾,通过制度创新破解"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交织的治理难题。 长期以来,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因其网络型产业特征,存在天然垄断属性。但在实践中,部分经营者利用特许经营权优势,向计量器具安装、工程服务等竞争性环节不当延伸,形成"搭车收费""指定交易"等乱象。2023年全国消协受理的公用事业类投诉达5.6万件,其中30%涉及垄断性经营问题。此次指南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自然垄断环节"与"竞争性环节"的划分标准,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管网优势排除下游竞争。 政策制定的深层逻辑在于平衡效率与公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专家指出:"公用事业具有民生兜底和市场竞争双重属性。指南采用'分类监管'思路,对管网输送等自然垄断环节强化成本监管,对设备供应等可竞争领域全面放开,这种精细化治理体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
公用事业关系百姓日常生活,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础。此次指南的实施,不仅完善了反垄断法律体系,也是推动公用事业改革、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关键一步。加强反垄断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有助于让改革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