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拳打击医药领域商业贿赂

最近,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了一起医药行业商业贿赂案,重点打击“带金销售”的潜规则。这个案子显示了医药产品推广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规范市场秩序再次敲响警钟。经调查,涉案人给上海泓健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信息服务协议书》,2023年1月,约定为“万脉宁”在上海地区提供市场推广和信息咨询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市场信息收集、组织学术活动和撰写分析报告。为了拿下这笔业务并保持下去,涉案人向委托人承诺要提升“万脉宁”在上海的销量。实际上为了达成目标,涉案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把药品推销给医师,直接给好处费。当事人的销售推广总监和股东袁某,通过个人微信转账四次给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医师顾某“好处费”,总额达到35046元。顾某在2023年1月至12月间开出“万脉宁”18275支。袁某给了好处费后,把那笔费用给了上海泓健医药有限公司868677元作为市场推广和信息服务费。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给医师财物就是为了提高销量获取服务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这个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违法者当然要受到处罚。这个案子里透露的深层次问题值得大家反思。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本质就是把药品销售和不正当利益捆绑在一起,破坏医疗处方的正常秩序。使得药品的质量、疗效等核心要素被弱化了。这种“带金销售”模式不仅妨碍公平竞争、打压合法企业的生存空间,还增加了药品价格。国家医疗保障局在2020年建立并实施了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这个制度针对医药购销中的回扣、垄断等行为进行监管和惩罚,依据失信等级给予相应的限制措施。这次案子中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接到消息后启动信用评价程序并且要求上海泓健医药有限公司提供证据指明失信主体是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这次事件显示出监管链条延伸的趋势。处理这起案件是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打击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具体表现。持续强化全链条监管可以彻底斩断“带金销售”的利益链条、净化行业生态、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