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霸王条款”引争议

漳州发生一起酒店“霸王条款”事件,涉及106元房费、50万赔偿金等焦点问题。一名叫李女的消费者通过某平台,在2月6日预定了当地一间每晚106元的房间。直到2月18日大年初二晚上11点,李女一家满心欢喜地赶到酒店时,却被前台告知房间已满。这让李女一家彻底傻眼,因为订单早就确认得明明白白,更别说为了这次旅行提前半个月就做了准备。面对李女的质问,女工作人员态度嚣张,直言春节期间房间涨到七八百一晚,而100多块钱就别想住进去。李女表示不服:提前半个月花106元订的房,凭什么不让住?双方僵持不下后,有网友爆料称还有其他客人也遭遇了同样的待遇。视频显示酒店这位工作人员(据说老板女儿)话语间充满傲慢,诸如“你不如去别家”之类的话充斥其中。李女认为酒店这种做法就是在耍无赖,大晚上让一家人无处可去非常不人道。她要求酒店退还106元房费并赔偿500元精神损失费,同时老板必须亲自道歉。不过后来酒店老板把500元赔偿转了过去并道了歉,此事暂时告一段落。但李女随后还是将此事发到了网上引发热议。评论区一边倒支持李女,有网友认为只赔偿500元远远不够,必须按照市场差价赔偿实际损失甚至精神损失费;也有人提出要让失信的商家付出更高代价,比如三倍赔偿甚至十倍罚款。不少网友表示这种毁约行为才是最令人心寒的地方,他们还指出春节涨价可以理解但毁约不可饶恕。 分析人士指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违法成本太低导致的商家铤而走险。商家只要退个款赔个几百块就能轻松打发消费者甚至还能赚钱(比如从106元涨到700元多赚近600元)。所以真正该反思的是监管部门能不能提高违法成本到5万或50万?能不能列入信用黑名单让平台永久下架?能不能允许消费者主张退一赔三或退一赔十?只有让黑心商家真正疼了他们才会记住契约精神的重要性。否则旅游口碑一旦被毁掉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挽回形象(比如十年积累被毁于一旦)。 福建漳州近年来凭借英歌舞、游神等文化活动以及闽南美食吸引了众多游客来到这里旅游(做得不错)。但这起事件就像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建议当地监管部门借这个机会整治市场秩序)。如果不加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那么今天被赶走的是一个李女士明天可能就是成千上万个潜在游客(希望能借这个机会好好整顿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