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王妙丽徒手夺刀护民安 获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今年1月3日,一起突发的持刀伤人事件打破了漯河街头的平静。正值休假的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科一级警长王妙丽带着孩子外出时——目睹路边两人发生激烈争执——其中一名男子持刀刺向对方。危急时刻,她迅速让孩子躲避,自己则毫不犹豫冲向前去。 "我亮出警官证说我是警察,把刀放下。"王妙丽回忆当时情景时语气平静。然而持刀男子不仅没有停手,反而挥刀向她刺来。在激烈搏斗中,王妙丽成功将刀踢落地面,但自己也身负重伤。犯罪嫌疑人企图骑三轮车逃离现场,她强忍伤痛死死拉住车辆,直至公安民警赶到将其控制。 送医后的诊断结果令人心惊。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烧伤整形外科医师万昌勇检查发现,王妙丽面部有四处伤口,最严重的一处从左侧下颌缘深至骨头,颈部伤口已达颈阔肌层。"再深两毫米就会伤及面动脉。"万昌勇说。经紧急救治,王妙丽面部缝合30余针,虽然伤势逐渐稳定,但医生表示伤口无法完全恢复原貌。 面对这道永久的疤痕,王妙丽却有着不同寻常的理解。"我觉得这是足以自豪的疤痕,作为警察,使命和职责驱使我冲上去,这道疤痕实际上是对我履职尽责的勋章。"这番话语背后,折射出的是一名人民警察对职业的深刻认同和对使命的坚定担当。 王妙丽的英勇壮举并非偶然。从警23年来,她既是戒毒所内帮助学员重获新生的引路人,也是活跃在基层一线的禁毒宣传员。作为河南司法行政"豫戒先锋"禁毒宣传志愿服务队首席讲师,她带领团队走进校园、社区、乡村和企事业单位,足迹遍布基层各个角落。为使禁毒知识深入人心,她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 "她工作时整个人都在发光,那种沉浸和热爱让人感动。"同事张晓雨这样评价王妙丽工作状态。正是这份对事业的热爱和对职责的坚守,让她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用血肉之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月4日,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河南省委在郑州召开表彰大会,授予王妙丽"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和"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面对荣誉,王妙丽表示:"如果再遇到这种情况,我肯定还会做同样的决定。作为党员、作为警察,这是内心的必然选择。这份荣誉既是鼓励,也是责任,更是今后工作的动力,我要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

一道伤疤,记录的是一次与危险的正面交锋,也丈量着责任与信念的重量。对王妙丽的褒奖,不只是对个人勇气的肯定,更是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再次强调。把崇敬化为制度,把感动化为能力,把瞬间的勇敢化为日常的治理,才能让每一次挺身而出都不必孤勇,让平安中国建设更有底气、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