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短剧频现"明星脸" 肖像权侵权风险引发关注

问题浮现:肖像遭AI技术滥用 3月9日,演员肖战凭借《藏海传》中的出色表现,上海电视剧品质盛典上荣获"SMG视帝"称号。然而次日,观众发现多部AI短剧中的男主角面部特征、服饰造型与肖战高度相似。其中,《京华风云》等作品不仅五官轮廓如出一辙,连古装扮相也直接复制了《藏海传》的独创性设计。此类现象在红果等短剧平台已形成批量生产态势,引发公众对技术伦理与法律边界的质疑。 原因剖析:低成本侵权与监管空白 业内人士分析,当前AI视频生成技术已实现"每分钟200元"的低成本制作,Seedance 2.0等工具更将创作门槛降至极低水平。 但技术便利背后存在明显法律漏洞:一上,部分从业者利用"AI生成非真人"的认知误区规避责任;另一方面,平台审核机制尚未建立针对AI内容的专项筛查标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赵虎律师指出,此类行为本质上仍受《民法典》第1019条约束——任何未经许可的肖像商业化使用均构成侵权。 影响评估:三重法律风险叠加 法律界普遍认为此事件存在复合型风险:其一,根据观众辨识度原则,若多数观众认为AI角色指向特定明星,即构成肖像权侵权;其二,复制影视剧独创造型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其三,若将明星形象用于不当剧情,还将涉及名誉权侵害。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魏增强调,涉事短剧通过付费点播、广告分成获利,其商业属性深入加重了违法性质。 对策建议:构建技术应用防火墙 针对日益猖獗的AI侵权现象,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提出多维解决方案:制作方需建立"真人肖像使用授权"前置审查机制;平台应完善AI内容溯源系统,对投诉案件实行"通知-删除"快速响应;司法部门可参考2023年杭州互联网法院"AI绘画侵权判例",明确技术提供方的连带责任。,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将于今年8月施行,其中第11条特别规定不得生成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前景展望:技术发展与法治建设需同步 随着我国数字内容产业规模突破2万亿元,AI技术的合规应用成为关键命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可借鉴迪士尼等国际公司通过"版权区块链"追踪侵权的经验,同时加快《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关于AI生成物的司法解释进程。在近期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已有代表提议设立"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委员会",从源头规范技术研发方向。

短剧行业蓬勃发展,AI技术为创作带来新可能,但也凸显了权利保护的重要性。在内容生产加速的时代,更需明确规则边界:用创新推动叙事,以法治保障创作,让流量体现价值,助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