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江湖禁渔区非法捕捞的何某、黎某,近日以“生态修复员”的身份出现在东江湖畔,清理岸边垃圾、宣传禁渔政策。
这一转变源于资兴市司法机关的创新实践——通过“以劳代偿”机制,破解生态修复与民生保障的两难困境。
问题: 2021年至2025年间,何某、黎某多次在禁渔区非法捕捞并获利,情节严重,已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案件审理中,司法机关发现二人家庭经济困难且身患疾病,无力承担数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若机械执行赔偿判决,不仅难以落实,生态损害也无法得到有效修复。
原因: 传统生态损害赔偿机制面临“执行难”问题,尤其对经济困难的违法者而言,高额赔偿可能加剧其生活困境,甚至导致“执行空转”。
资兴市法检两院在调研中发现,单纯的经济处罚难以实现生态修复与社会效益的双赢,亟需探索更具弹性的替代方案。
影响: 经综合评估并征得当事人同意,法院裁定二人可通过公益劳务折抵赔偿。
何某、黎某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协议,承担清理水域垃圾、宣传禁渔政策等公益劳动,由村委会监督履职。
这一举措既确保了生态修复的实效性,又避免了因强制执行对困难家庭造成的二次伤害。
对策: “以劳代偿”机制的核心在于将生态责任转化为可执行的公益行动。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廖阳威表示,这一模式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体现了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外,村委会的全程监督确保了公益劳动的落实,避免了形式化问题。
前景: 资兴市的探索为生态司法提供了新思路。
当地司法机关表示,未来将在大气、水文、土壤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创新,推动生态修复方式多元化。
这一实践不仅有助于破解“执行难”问题,也为全国类似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生态环境保护不是“判完就算”,而是要把修复落到实处。
面对现实中的支付能力差异,依法探索“以劳代偿”等替代性修复路径,本质上是在坚持法治原则基础上提升治理效能:让违法行为付出代价,让受损生态得到修复,让困难家庭不被简单推向绝境。
更重要的是,通过可监督、可验收的制度设计,把“纸面责任”变成“行动责任”,以更加务实的方式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