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周某在长沙报了一门“专升本”护理专业培训课程,学费总共是3680元。因为突发状况,她报名的第9天就提出要退课,结果机构的扣费标准把她吓到了:要扣掉近七成的钱,只给退1176元。她找机构沟通多次都没结果,只好把官司打到了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最近这案子经过调解终于有了个说法,周某把大部分学费给要回来了。 时间拨回到2025年10月,当时是湖南一家教育科技公司发的招生信息。周某当时在报纸上看到了这条信息,觉得挺合适就报了名。她交了3680元后还没来得及上课就因为身体原因没法继续学习,立马就去申请退钱。谁知道机构拿着合同说事,说管理费、教学服务费加上违约金一共得扣掉2504元,最后才肯退1176元。 法院受理了这个案子后没直接判,而是先把双方约到一起调解。法官首先把“法律账”给算清楚了:合同里那种格式条款是机构单方面提前写好的,如果没把它的重要性告诉消费者看清楚,那这种条款就是无效的。法官肯定了周某退费是合理的,同时也提醒她培训机构前期在招生、排课、寄教材这些事上确实花了不少力气,如果一分钱都不扣也不太现实。 经过一番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周某同意机构扣掉680元作为前期的成本费,培训机构则一次性退给她3000元。 3月17日这天的新闻报道里提到了这件事,记者黄能和通讯员李丹一起写的稿子说,遇到这种事情消费者一定要留个心眼。法官也特意提醒说,那些格式条款虽然省事却不能当“挡箭牌”,涉及到双方重大利益的条款必须得用显著的方式告诉消费者看清楚;绝对不能搞那种让机构免责、消费者多掏钱、还把消费者的权利给排除掉的“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