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一鞋材企业因重大安全隐患被行政处罚 整改态度积极获从轻处理

问题——安全监测失效加上高风险作业,构成重大隐患。公示信息显示,惠州市和慧鞋材有限公司生产环节存在两个突出问题:调油间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故障无法运行;使用非水性漆的喷漆室未按要求安装固定式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易燃易爆场所气体监测缺失或失效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惠东县应急管理局认定该企业未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法处以2万元罚款——处罚日期为2025年9月23日。

这起处罚案例提醒制造业企业,必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监管部门也应继续坚持严格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推动企业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让安全投入成为自觉,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