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从“能跑”到“能用”,产业进入深水区仍有多重瓶颈;随着智能化、网联化加速融合,自动驾驶正从示范运营走向规模化商用,但法律身份、责任边界、标准互认、数据治理等仍有空白和分歧;在车规芯片、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环节依然存在外部依赖;在“车路云一体化”建设上,各地推进节奏不一,部分地区进展较快、部分地区相对滞后,重复建设与碎片化并存,制约跨区域运行和规模化复制。 原因——技术迭代快于规则供给,产业链短板与治理短板交织。一上,高级别自动驾驶带来车辆控制权转移、驾驶主体变化、算法决策可解释性等新问题,传统道路交通管理体系难以直接适配,导致制度更新跟不上产业实践。另一方面,智能网联汽车是“软硬件+数据+基础设施”的系统工程,核心器件与底层软件生态积累周期长,既需要持续研发投入,也需要标准牵引与规模应用形成正反馈。同时,车辆数据、道路侧数据、云端数据高度耦合、跨主体流转频繁,若缺少清晰的数据分类分级、出境管理、审计追溯和安全评估机制,风险会随着应用扩大而被放大。 影响——制度与技术“卡点”不打通,将拖慢产业化进程并影响公众信心。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双双突破3400万辆,连续17年位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产销超过1600万辆,保持领先;L2级辅助驾驶渗透率已超60%,智能化配置加速普及;国内自动驾驶出行平台已全球二十余座城市落地,累计提供超千万次出行服务。同时,若缺乏明确的上路规则与事故责任分担机制,企业难以形成稳定预期和可复制的商业模式,消费者也更容易产生安全疑虑;若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难以缓解,供应链安全与产业竞争力将面临不确定性;若数据安全与合规治理跟不上,数据泄露、滥用及跨境流动风险可能带来监管与市场双重压力,影响产业“走出去”。 对策——以法治与标准“定盘”,以创新与协同“破题”。今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围绕“立法先行、标准统一、责任清晰、保险兜底”等提出建议。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长安汽车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华荣建议加快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自动驾驶汽车的合法身份与通行规则,推动从试点示范走向面向消费者的规模化应用。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提出,针对国家层面基础制度供给不足、事故责任分配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可适时研究启动专门立法,系统明确智能驾驶定义与分级、市场准入、算法备案审查等关键制度安排,并建议根据自动驾驶系统运行状态细化责任划分,探索强制保险与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全国政协委员、华晨宝马铁西工厂厂长张涛建议加快完善责任认定与赔偿管理配套规则,构建“分级定责、数据透明、保险兜底”的制度框架,减少公众顾虑、提高处置效率。 在标准与互认上,全国人大代表、一汽研发试制所高级技师杨永修提出推进全国统一测试标准,推动“一次测试、全国通用”,并强化“车—桩—云—端”数据与接口的统一规范,降低跨区域运营成本。多位代表委员还呼吁加快自动驾驶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用标准约束研发、生产与验证过程,减少地方“各自为政”造成的规则壁垒。围绕产业链自主可控与基础设施协同,代表委员普遍主张加大车规级芯片、操作系统、关键传感器及基础软件等攻关力度,完善“车路云一体化”顶层设计与建设节奏,推动路侧设施、通信网络、云控平台协同发展,避免重复投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前景——以“制度确定性”释放“创新活力”,智能网联汽车有望成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增长点。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球汽车产业竞争正从单一产品竞争加速转向“技术体系+数据治理+标准规则+生态能力”的综合较量。业内人士认为,若能在国家层面继续完善立法与标准体系,明确责任边界与保险机制,建立覆盖全链条的数据安全治理规则,同时在关键核心技术上持续投入并加快产业化验证,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有望在更大范围实现安全可控的规模应用,并在国际合作与规则对接中争取更大主动权,带动零部件、软件、通信、交通治理等涉及的产业协同升级。
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不仅关乎产业升级,也是国家科技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在政策与市场的共同推动下,中国正加快完善产业生态,为全球汽车产业变革提供更多中国经验与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