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首部长城保护专项法规 构建"整体保护+分段管理"新格局

问题——保护对象“只见墙体不见系统”、开放需求与安全底线并存。 长期以来,长城保护工作既面临自然风化、地质灾害、植被侵扰等客观风险,也承受周边建设、旅游活动增长带来的管理压力。尤其部分未开放区域,个别徒步穿越、攀爬探险等行为增多,容易引发墙体损伤与人员安全事故。另外,公众对长城文化体验的需求持续上升,如何在“保护优先”原则下实现有序利用,成为亟需制度回应的现实课题。 原因——长城价值呈“体系化”特征,管理需要从“点状修缮”迈向“整体治理”。 长城并非单一墙体遗存,而是由墙体、烽火台、挡马墙等防御设施与古道路、堡寨聚落、摩崖石刻等文化遗产共同构成的防御体系,并与周边山形水系、植被景观等环境要素密切关联。单纯围绕墙体本体开展保护,容易忽视历史信息的完整性与景观格局的连续性,也难以统筹文物保护、生态保护与文旅发展之间的边界。北京长城文化研究机构人士认为,新条例对保护对象作出系统梳理,将当前发展需求纳入制度框架,突出整体保护和属地责任,有助于提升治理效能。 影响——从“保护范围”到“保护能力”同步提升,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现代化。 条例明确将长城本体、有关文化遗产以及长城赋存环境纳入保护范畴,意味着与防御体系相关的历史遗迹和景观要素将获得更清晰的法定地位,为执法监管、规划管控和项目审批提供更有力依据。北京市内长城自东向西跨越平谷、密云、怀柔、昌平、延庆、门头沟六区,全长约520.77公里,是明长城保存较为完好、价值突出的重要区段。随着保护范围从“墙体单元”拓展到“遗产系统+环境格局”,将有助于减少零散治理、重复修缮等问题,推动形成统一的保护标准和更稳定的资金、人员与技术投入机制。 对策——以分段管理压实责任,以“参观游览区”引导合理利用。 条例提出分段管理、属地负责等要求,旨在把责任链条落到具体区段、具体单位和具体措施上,通过清单化、台账化管理提升日常巡查、隐患排查与应急处置水平。在开放利用上,条例提出“长城参观游览区”概念,强调在保护文物和保障安全前提下引导公众合理参观。当前北京已开放八达岭、慕田峪、司马台、居庸关等景区。相关研究机构人士介绍,北京500多公里长城中,作为景区开放的约二十余公里,占比约为5%上下。按照长城文化带相关规划设想,到2035年开放比例有望提升至约10%,以更丰富的线路与产品满足公众需求,同时分散热点区域压力。 为确保开放“可持续、可管理”,北京市拟在未来一两年内对现有长城资源开展盘点,形成资源清单。符合条件的点段将经过保存现状、开放可行性、游客承载量等专项评估,达到保护与安全要求后,方可依法依规开辟为参观游览区。业内人士指出,此安排反映了“先评估、再开放、可退出”的审慎思路,有利于把“野外无序进入”转化为“规范化参观”,在保护与利用之间建立可操作的制度接口。 前景——以法治化手段统筹保护、生态与民生,推动长城价值更好转化。 随着条例实施,北京长城保护将从依赖专项行动、经验管理,转向以制度为牵引的常态治理。未来,若能继续完善监测预警、数字化记录、社会参与、专业修缮与生态修复协同机制,并将周边建设活动纳入更严格的规划管控,长城的历史信息、景观格局与文化体验将实现更高质量的整体延续。与此同时,在科学评估基础上稳步扩大参观游览区,也有望带动沿线公共服务完善与文旅产业提质,形成“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强保护”的良性循环。

长城见证了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寄托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的实施,标志着长城保护从被动应对向主动规划、从单点保护向系统保护、从封闭保护向开放利用的转变。这部法规的价值不仅在于保护文物本体,更在于维护整个文化生态、担当文化传承的责任。在保护与利用的辩证关系中,北京长城将继续发挥其作为中华文明象征的重要作用,为后代留下更加完整、更富生命力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