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强化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 13类禁售食品清单划定行业红线

近年来,直播电商凭借其互动性强、覆盖面广等优势,已成为食品销售的重要渠道。

然而,随着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张,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卖过期食品等乱象频频出现,消费者投诉和维权难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问题的根源在于平台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指出,部分平台以"主播信口开河,平台束手无策"和"人盯人做不到,靠机器管不住"等借口推卸责任,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视为无法完成的任务。

这种消极态度导致监管漏洞频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缺位。

为扭转这一局面,新发布的规定向平台明确传达了强有力的监管信号:无论是直播间销售的食品,还是参与直播的人员,平台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规定从多个维度建立起系统的防控体系。

在准入审核环节,平台需要对直播间运营者的主体资质、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信息进行严格核验登记,建立完整档案并每半年更新一次。

对于首次从事食品直播的营销人员,平台必须核验身份信息并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杜绝"无资质直播""无培训上岗"现象的发生。

这一要求将准入门槛从被动应付转变为主动把关。

在风险管控方面,规定要求平台根据食品类别、交易规模和风险状况制定差异化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将直播间运营者资质、禁售食品排查、直播行为规范等作为重点管控内容。

平台需要依托技术手段,建立精准的智能监测系统,及时识别违规行为。

为保护消费者安全,规定划定了明确的"红线",禁止在直播间销售13类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或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这些禁售品类涵盖了最常见、危害最大的食品安全风险。

针对直播带货中的虚假宣传乱象,规定细化了10项直播行为禁令。

禁止使用滤镜等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禁止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禁止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禁止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和药品;禁止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禁止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信息。

这些规定直指当前直播电商中最突出的欺骗性销售手段。

在违法处置方面,规定建立了阶梯式处罚体系。

平台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后,必须立即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可根据违法情节采取警示、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等递进式处置措施。

平台接到监管部门通报后,必须及时落实相应要求,坚决杜绝"以罚代管""放任不管"的现象。

为解决消费者维权难、举证难的问题,规定从消费者权益保护出发,构建了"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的完整责任追溯链条。

这一设计使得消费者可以更清晰地界定责任方,有效降低维权成本。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司长司光表示,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为确保平稳过渡,直播电商平台需要在过渡期内完成多项准备工作:完善直播间准入审核、风险管控清单、违法处置流程等制度,确保平台规则与规定完全衔接;升级技术监测系统,优化智能监测功能,确保能精准识别禁售食品和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对平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重点讲解禁售食品类别、直播行为规范、责任追究等内容。

直播间卖食品,本质上是线上交易的新形态,但食品安全的底线要求从未改变。

用制度把责任链条拧紧,用清单把风险点标明,用技术与流程把处置闭环做实,才能让流量回归诚信、让交易回归真实。

面对快速迭代的消费场景,监管与平台治理的“前置化、常态化、精细化”越到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就越稳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就越有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