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997年的广东农民李某遇到了头疼事。199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他依法分到了村集体9百多亩土地中的一部分,承包期限一直持续到2027年12月。可是好景不长,到了2001年左右,村委会突然跟一个农艺公司签了合同,把村里的土地全都租了出去,每亩租金是900斤稻米。合同规定到2011年要把地还给村民,但农艺公司却赖着不走,强行霸占了整整四年。 李某找公司谈了好几次都没谈拢,只能找律师帮忙。他和几位村民经过打听,最后找到了专门办理土地纠纷的凯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接手后立马制定了维权计划,指导他们去法院告公司。法院最后支持了律师的观点,判决公司限期把地还回来。 可谁能想到?判决书下来后公司还是占着地盘不肯动。无奈之下凯诺律师只能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那边特别重视这个案子,法官还专门去现场勘察。经过这么一折腾,农艺公司扛不住压力了,最后主动找李某和解了事。 凯诺律师表示《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保护土地经营权,双方签了协议就得照办。如果租期到了还不退地,承包方可以先录音找对方沟通,不行再找村委或乡政府调解。要是都不解决就赶紧去法院起诉。 总之这次教训告诉大家:租地前一定要签书面协议,把退地时间和征收赔偿这些事都写清楚。万一有纠纷千万别自己瞎折腾,赶紧找专业律师来支招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