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城保护条例施行 构建全链条法制体系 保护传承并举赋能乡村振兴

长城保护工作迎来制度性突破。3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迈向更精细、更系统的阶段。这部地方性法规聚焦当前长城保护中的三大关键问题:保护对象范围偏窄、管理责任分散、开发利用方式粗放。长期以来,长城保护多集中城墙、敌楼等本体建筑,对有关历史文化要素的系统性保护相对不足。新条例提出“大保护”理念,将古道路、堡寨村落、摩崖石刻等历史遗存以及周边自然景观一并纳入保护范围。北京长城文化研究院专家表示,这种整体保护思路既契合长城线性文化遗产的特点,也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方向相衔接。 在管理体制上,条例建立“市级统筹、区级主责、镇街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北京境内520.77公里明长城跨越6个行政区,过去权责划分与执行标准上存在不一致等问题。新规明确由市政府划定保护范围,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负责日常巡查,形成从规划到执行的闭环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强调在严格保护基础上推动合理利用。以延庆石峡村为例,当地通过打造“时光长城”民宿品牌、复原明代烧砖窑遗址、建设森林观景步道等举措,在保护长城原始风貌的同时带动村民增收。数据显示,春节期间该村接待游客量同比增长近三倍;由6名专职保护员和70余名志愿者组成的队伍,提升了文物安全保障与游客体验。 业内专家分析,条例实施将带来多上效果: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供更明确的法治支撑;推动形成“保护促发展、发展反哺保护”的循环机制;为文化遗产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可复制的经验。下一步,北京市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放更多长城段,并配套建设数字化展示平台。

守护长城,既是对历史的敬畏,也是对未来的承诺;以法治方式将“遗址本体”与“文化空间”一并纳入保护体系,反映了从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整体性保护的转变。让长城在严格保护中实现更高质量的传承与利用,关键在于把制度要求落实到日常治理,把文化价值转化为公共福祉与发展动能,使这条跨越千年的文明长廊在新时代持续焕发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