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

这个事儿挺有意思,给大伙儿唠唠。最近在北京有一家便利店,挂了个牌子,写着“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虽然这句诗看着挺温情的,但挂在卖烟的店里,一下子就炸锅了。有网友发的图片里清清楚楚写着“从即日起开始售卖香烟”,直接把这种情感表达跟卖烟绑一块儿了。 大家一开始还以为这是普通的生活句子,结果给当成了促销手段,大家在网上吵得厉害。涉事的是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他们回应说已经让门店把牌子给撤了,也在查这事。工作人员说这是门店自己弄的,公司总部根本没给授权。 从法律上说,这事儿肯定是碰了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共场所、户外还有网络平台都不能发烟草广告。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的杨敏律师说了,这个广告牌没有区分谁看,把那种温情的词跟卖烟绑在一起,算是变相宣传烟草,可能违法。 2015年修订的《广告法》把禁令范围扩大了不少,不让在任何大众媒体、公共场所发烟草广告。但有些商家就是想打擦边球,用诗意的说法来变相卖烟。这种做法反映出执行和实践之间还是有缝隙。 商家这么干也是有原因的。一方面是因为烟草广告被管得严了,他们想找隐蔽点的法子提高销量;另一方面便利店竞争也大,得靠标语吸引眼球。不过这种把烟跟“生活温情”、“人间烟火”这些好意象挂钩的做法挺危险,可能误导消费者,特别是把未成年人给带歪了。 国家一直在想办法降低吸烟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里就有目标,要到2030年把15岁以上人群的吸烟率降到20%。这种美化烟草的宣传肯定会挡着这事儿的道。 监管方面得动真格的:多去实体店转转,早发现那些变相广告;完善举报渠道让大家都能参与监督;还有就是罚得重一点,把法律的震慑力给立起来。企业也得注意点别乱蹭热度了。 以后监管会越来越严,商业活动得在规矩里头搞创新。这事儿也给咱们提了个醒:做营销不能越了法律的雷池。“人间烟火”本来是让人觉得生活暖暖的词儿,现在被这么一利用就变味了。咱们得守住底线才能真让那股子温暖抚慰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