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五年成效显著 特有鱼类种群实现恢复性增长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长江十年禁渔中期评估成果及五年来阶段性成效。

评估专家组认为,长江特有鱼类是维系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的重要基础,其恢复状况直接反映禁渔与生态治理的综合效应。

监测结果表明,禁渔政策实施以来,长江特有鱼类整体呈现向好态势,体现出生态修复从“止损”向“增益”转变的阶段性成果。

问题:过去较长时期内,长江流域面临渔业捕捞强度偏高、栖息地破碎化加剧、航运与工程建设扰动叠加等多重压力,部分特有鱼类数量下降、分布收缩,种群结构出现“断档”风险。

根据历史记录,长江流域特有鱼类共194种,其中127种主要局限于上游水域,上游亦是特有鱼类的核心栖息地与繁殖育幼关键区域。

一旦上游关键生境受损,修复难度大、周期长,甚至可能引发生态链条的连锁反应。

原因:评估专家组组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桂建芳介绍,禁渔成效的显现,与多项治理措施协同推进密切相关。

一方面,禁渔在全流域范围内降低了直接捕捞压力,为鱼类完成生长、洄游与繁殖提供了基本时间窗口;另一方面,流域多地同步加强执法监管、规范渔具渔法、开展重点水域巡查,减少非法捕捞干扰。

与此同时,随着生态修复与生境改善措施持续推进,部分河段水域环境质量与栖息条件得到一定改善,幼鱼生存空间与食物条件相应提升,为种群恢复提供支撑。

影响:从监测数据看,禁渔五年来,特有鱼类在“种数—资源量—繁殖恢复”三个层面均出现积极变化。

2021年至2025年,基于全流域监测网络,累计监测到特有鱼类134种,较禁渔前增加25种;已监测到的134种特有鱼类单位资源量较禁渔前平均增长39%。

部分一度因过度捕捞与生境破坏而较为罕见的物种重新进入监测视野,说明生态系统对压力减轻的响应正在释放。

重点物种方面,长江鲟监测数量较禁渔前提升6倍;岩原鲤、厚颌鲂等重点特有鱼类单位资源量较禁渔前增长2.5倍,种群密度显著提升。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首次发现圆口铜鱼自然繁殖活动,表明该物种自然种群恢复出现关键进展。

与此同时,特有鱼类幼鱼存活率明显提高,种群年龄结构趋于优化,逐步形成可持续繁殖的梯队,为资源量持续增长提供内生动力。

对策:专家认为,当前成效来之不易,但仍需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推动禁渔成果持续巩固并向深层次修复拓展。

其一,持续保持禁渔政策的稳定性和执法高压态势,特别是对重点江段、关键繁殖期与非法捕捞高发区域强化联合执法与科技监管,防止“反弹回潮”。

其二,围绕特有鱼类核心栖息地与重要洄游通道,推进水域生境修复,统筹岸线利用、航运活动与工程建设影响,减少对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等关键生境的扰动。

其三,进一步完善全流域监测网络和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物种识别、种群评估、繁殖地调查等基础研究,提升对资源变化的预警能力与管理精度。

其四,兼顾禁渔与民生保障,持续推进退捕渔民安置和就业转型,完善社会保障与培训支持,为禁渔长期执行提供社会基础。

前景:评估结果显示,长江水生生态修复已进入“可量化的恢复阶段”,但距离全面恢复仍需时间。

专家指出,鱼类种群恢复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与阶段性,尤其是上游特有鱼类分布集中、生态敏感,恢复过程更需要稳定政策与连续治理。

随着禁渔措施持续落实、栖息地修复与水域生态治理进一步深化,预计特有鱼类资源量仍有上升空间,部分珍稀濒危物种的自然繁殖与种群扩张有望取得更多突破。

同时也应看到,外来物种入侵、水利工程阻隔、极端气候事件等不确定因素仍可能影响恢复进程,需要以更高水平的流域协同治理进行应对。

长江禁渔的中期答卷印证了生态系统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更凸显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治理智慧。

这场跨越十年的生态保卫战,不仅关乎鱼类种群的存续,更是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

当鳤鱼再次游弋在长江中游,我们看到的不仅是物种的回归,更是一个文明对自然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