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研室创新普法模式 三位一体推动法治建设纵深发展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向基层延伸,关键于把普法责任落实到岗位、融入日常、嵌入服务。近年来,改革举措密集推出,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加力,公共治理场景不断拓展,政策执行与社会预期对法治化、规范化的要求明显提高。如何在政研、改革、财经等综合性工作中把法律依据讲清楚、把制度边界划明白、把群众关切解释到位,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现实课题。 问题:普法如何从“活动化”走向“制度化”、从“泛宣讲”走向“强触达”。普法工作常遇到两类难点:一是责任分散,容易出现“有人管但不具体”“有安排但不闭环”;二是受众多元,干部需要用法治思维提升决策质量,基层群众更关注与切身利益有关的具体问题,普法内容如果脱离场景,难以形成可感、可用的实际效果。 原因:改革深化与治理复杂度提升,对法治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一上,改革涉及利益格局调整,政策措施只有法治轨道上运行,才能增强可预期性和稳定性;另一上,财经管理、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等领域事务量大、规则密集,任何环节法治意识不足都可能带来执行偏差、风险外溢。基于此,把“谁执法谁普法”落为硬约束,把学法用法纳入干部能力建设,成为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内在要求。 影响:制度化普法有助于夯实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基础。市委政研室(改革办、财经办)在“八五”普法推进中,将普法与主责主业一体谋划、一体部署,通过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等举措,推动责任链条更清晰、任务落实更具体。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将学法、用法、执法等情况纳入党组报告和个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形成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示范效应。这些机制既强化了法治意识的“上行引领”,也为政策研究、改革推进、财经工作提供了更稳定的规则支撑。 对策:以“三位一体”路径增强普法质效,推动“学、用、宣”贯通衔接。 一是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普法工作可量化、可督促、可追溯。通过清单管理、年度计划等工具,把普法从阶段性活动转为常态化工作流程,做到任务有人领、进度有跟踪、成效有反馈。 二是筑牢法治根基,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室务会“第一议题”等制度安排,系统学习党内法规,将宪法以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纳入常态学习内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开展研讨交流,定期组织学法用法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推动形成学法用法的自觉与能力。 三是营造普法氛围,把普法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依托“济南改革”微信公众号、主题党日等载体开展宣传解读,面向基层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进社区等活动,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普法的针对性与可及性;在宪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节点组织开展法治营商环境宣传、宪法宣誓、知识竞答等活动,增强参与度、提升传播效果,推动普法走深走实。 前景:从“普法见效”迈向“法治赋能”,关键在于深入强化场景化、专业化、数字化。下一步,普法工作可更注重与改革任务清单、财经制度执行、营商环境评估等场景衔接,把政策出台、执行、评估全过程中的法律依据、程序要求、权责边界讲透讲明;同时围绕企业合规、基层依法治理、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形成更有针对性的普法产品与服务包,推动法律知识转化为治理规则与行为习惯。随着责任体系更严密、学习机制更常态、宣传渠道更立体,法治将更深融入决策研究与改革实践,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制度设计、理论学习、社会宣传各上协同发力。济南市委政研室在“八五”普法工作中的探索实践表明,只有将普法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形成贯通上下、联动内外的工作机制,才能更有效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提升。“三位一体”的普法格局既为政研、改革、财经工作提供了法治支撑,也为相应机构推进普法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这类探索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