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推出"司法鉴定+公证"联动机制 快速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近日,两起交通事故纠纷在台州市司法局的创新调解下得以化解。这个成果源于该市司法部门对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也标志着纠纷化解方式的重要探索。 两起案件都陷入了调处困境。其中一起发生于2024年3月,驾驶员解某与周某的车辆相撞,交警认定解某负主要责任。事故后周某出现脑出血症状,因伤情复杂,多家鉴定机构拒绝受理。缺乏医学鉴定依据,保险公司无法确定赔偿标准,三方陷入长期僵持。周某妻子诉至法院后,因证据不足被暂缓审理。另一起纠纷发生于同年11月,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张大妈受伤。因对方当事人经济困难,双方就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调处工作停滞。两起纠纷的共同点是受害方均属困难群体,涉及医学鉴定、法律认定、经济补偿等多个环节,单一部门难以有效推进。 台州市司法局认识到传统调解手段难以突破困局,决定整合现有法律服务资源。该局牵头组织浙江光华司法鉴定中心与台州市正立公证处组建专项调解团队,形成"司法鉴定+公证"的联动机制。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事实认定和责任划分,公证处负责监督调解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在解某与周某纠纷的调处中,调解团队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门诊病历、医疗单据等材料,逐一核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十一项赔偿项目。通过专业的医学鉴定和法律分析,明确了各方的责任比例和合理的赔偿金额,同时厘清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范围内的赔付责任。在各方见证下,工作人员当场拟定《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公证处全程监督。最终,解某授权保险公司向周某支付十一万元赔款,款项足额到账。 在张大妈与尚大伯的纠纷调处中,调解团队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同时,充分考量尚大伯的经济状况和张大妈的实际伤情,经过多轮沟通协调,逐步缩小分歧。最终在公证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尚大伯一次性赔付张大妈三万元。这一结果既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考虑了困难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台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司法鉴定+公证"跨界调解是对法律服务资源的整合利用,也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相比传统诉讼程序,这种调解模式大幅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特别是对困难群体更具现实意义。 该市司法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探索法律服务资源整合新模式,推动司法鉴定、公证、调解等机构的深度合作,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纠纷化解的速度与质量既检验治理能力,也关乎群众获得感。把鉴定服务与公证保障有效衔接,让事实更清、责任更明、履行更快,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期待更多地方在法治轨道上做实资源整合、做细流程设计、做优服务供给,让"小纠纷"不拖成"大矛盾",为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