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破产法庭帮小微企业摆脱债务包袱

就在不久前,一家专门从事医疗领域计算机技术服务的小微企业清某公司遇到了大麻烦,资金链断裂让它走到了破产的边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想了个好办法,“保留创始股东经营权、小微企业快速重整成功”,把创始人的股权利益限制住了,普通债权要么债转股要么现金清偿。 张燕记者报道,这个模式不仅救活了清某公司,还给很多处境相似的小微企业指了一条路。赵钟法官发现清某公司有好几项专利,是深圳市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场前景很好。不过因为运营问题,这家公司的资产总额才391万余元,负债总额却高达4604万余元。要是清算的话,很多债权人的钱就全打水漂了。 赵钟觉得很可惜,“知识、技术密集型的小微企业很有发展潜力”。他和债务人、股东、债权人聊了好几次,决定把程序从清算转到重整。但有个大难题摆在眼前:小微企业通常找不到外部投资人来接手。 为了找到平衡点,赵钟提议把创始股东留着,但借鉴类别股制度限制他们的权益。这个方案大家都同意了。后来大家决定通过增资扩股来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最终方案是: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可以选债转股或者拿现金。选债转股的人按照统一比例变成公司股东,还能优先分红和退出;创始股东保留经营决策权负责公司经营。 从裁定重整到批准方案只用了2个月时间,深圳破产法庭就帮清某公司成功脱胎换骨。深圳在全国搞了个创新快审模式,通过集约指定管理人、预表决方案等办法缩短了审理周期。破产办理成本下降超30%,平均审理周期缩短到了5个月。 这种模式让900多家僵尸企业快速清出了市场,100多家中小微企业摆脱了债务包袱继续经营。这个创新实践不仅给了这家小微企业重生的机会,也给了其他很多小微企业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