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良《后会无期》成了“双人署名”?

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音乐圈最新消息。最近徐良的《后会无期》这首歌引发了轩然大波,这事儿您得听听了。2011年发布的这首歌本来是和汪苏泷一起创作的,但在7月15日深圳演唱会上,现场字幕却只显示了徐良的名字,这下粉丝可炸开了锅。其实这场风波早就有苗头,从2012年专辑首版开始,徐良一直用“Feat”标注汪苏泷,后来逐渐变成了双人署名。直到2016年,数字平台统一改成了“&”符号,到了2023年最新的版权登记里两人成了共同权利人。 这事儿的关键在于两个人对版权的态度不一样。汪苏泷之前因为《年轮》维权的形象很强硬,徐良这边却一直没回应。很多人觉得这里面有问题,尤其是创作贡献这块,早期专辑里汪苏泷是被标注为“Feat”的,但这两年主流平台都统一为联合创作了。还有网友发现汪苏泷最近没怎么提徐良巡演的事,和2018年他们合作电影主题曲时的互动差别很大。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专家说了,演唱会改署名得提前报备修改著作权信息才行。这事儿不仅仅是这两位之间的矛盾,它其实反映了国内音乐人对创作权益认知的变化过程。以前很多合作歌曲署名都挺模糊的,后来大家版权意识强了才规范起来。 这种情况在其他音乐人身上也出现过,比如周杰伦和方文山、林夕和陈辉阳他们组合里也有类似的争议。不过徐良和汪苏泷还不止是创作伙伴,他们还是合伙人呢,所以问题就更复杂了。 李雯律师也提醒大家说:“演唱会属于商业演出,任何著作权信息修改都得有法律依据。”现在大家都在等这两人回应呢。 这就好比翻了一本音乐圈的教科书,我们一起看看这首歌是怎么演变的:2012年专辑首版写的是“词曲:徐良(Feat.汪苏泷)”;2014年演唱会字幕是“徐良/汪苏泷”双署名;2016年数字平台统一成了“徐良&汪苏泷”;到了2023年最新版权登记显示两人是共同权利人。 这场风波其实也让大家看到了音乐产业两个深层矛盾:一个是创作贡献怎么量化的问题,和声、旋律这些隐性贡献该怎么体现在署名上?另一个是商业利益再分配的问题,当一首歌成了经典以后原始协议能不能适应新的商业价值? 这事儿最后到底会怎么收场?是道歉声明、法律诉讼还是不了了之?或许答案就藏在他们下次同台演出的字幕里吧。 最后李雯律师也说了:“如果是技术失误主办方应该公告更正;如果是版权变更得出示著作权登记变更证明。” 创作不易啊!掌声响起来的时候咱们别忘了那些隐藏在音符背后的名字! 您怎么看待音乐创作中的署名争议?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看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