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之际,江苏泰州在长江禁捕执法基地举办了一场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由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兴化市人民法院及地方农业农村水利部门共同承办,司法与行政部门携手为长江生态修复出力。 活动现场,120尾中华鲟、2000尾胭脂鱼和2000尾长吻鮠被陆续放入长江。中华鲟素有"水中大熊猫"之称,胭脂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三种鱼均经过严格检疫。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广洲表示,此次活动是法院践行"生态司法"理念的具体行动,希望通过法治手段巩固长江保护成果。 长江流域的生态压力由来已久。过度捕捞和水质污染曾导致鱼类资源大幅减少,部分珍稀物种一度濒临灭绝。近年来,泰州依托《长江保护法》推行全面禁渔,并通过增殖放流、栖息地修复等方式逐步恢复生态。监测数据显示,长江泰州段鱼类资源总量已出现回升,生物多样性持续改善。 此次放流也展示了司法在生态保护中能发挥的作用。兴化市人民法院院长李剑峰介绍,当地法院近年来审理了多起非法捕捞案件,并探索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替代或补充传统判决,推动生态实质性修复。省人大代表杨屹峰说:"从撒网捕鱼到放苗护江,这背后是发展理念的根本转变。" 专家认为,长江生态修复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系统治理与科学施策并重。下一步,泰州将更加强跨部门协作,完善监测评估机制,提高放流鱼种的存活率,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引导更多公众参与长江保护。
一尾鱼苗入江,承载的不只是物种延续的希望,也是人与自然重建关系的诚意;《长江保护法》施行五年,从立法到执法,从禁捕到放流,这条修复之路走得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行动为证。母亲河的未来,终究要靠一代又一代人持续守护来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