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专门负责的司局领导就《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这件事回答了记者提问。其实呢,为了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让银行理财子公司快点转型发展的决定,并且把理财公司的监管制度建得更健全,这样才能让监管模式和公司的能力匹配起来,总局就把这个《办法》给发出来了。有记者问了几个问题,主要讲的是这个背景。到2025年12月的时候,全国一共有32家理财公司,手里管着30.7万亿元的产品。这30.7万亿占了市场所有理财产品33.3万亿元的92%。看这个数据就知道,理财公司发展了六年多了,规范转型也搞出了不少成绩,成了资产管理行业的重要一份子。不过呢,也得看到有些机构还有问题,像发展定位还得更清楚一点、专业投资能力还得再练练、净值化转型还得继续深化、风险管控也不够完善。所以为了把行业发展的方向弄清楚,完善监管制度,让公司的水平再上一个台阶,把这个《办法》做出来还是很有必要的。这个《办法》能起到三个作用:一是强化监管导向,像个“指挥棒”,督促公司把经营理念搞对了,真心实意做好受托管理的工作;二是能帮公司找到差距,持续加强自己的能力建设,把内生发展的劲儿鼓起来;三是让监管资源配得更合理点,通过评级看清各家公司的风险状况和经营特点,找准重点盯着哪儿管。 在制定《办法》的时候,主要是遵循了几个原则。第一是坚持风险为本和能力导向。牢牢抓住“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职责,把风险管理和资管能力放在评级最核心的位置,让公司自己学会防风险、创造价值。第二是完善治理、压实责任。把董事和高管的责任压下去,内外监督都得跟上,母子公司的风险得隔离开来。第三是要有个长期打算、走稳当路。看股东支持不支持、战略规划行不行、业务结构合不合理、资产质量好不好、业绩稳不稳这些中长期的东西。第四是分类施策、结果管用。用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两手抓的办法让监管资源用得更合适。第五是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总局和派出机构得一起干活儿紧密配合,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和行业自律组织也得帮上忙。 这个《办法》一共有五章二十六条内容。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讲的是怎么打分和评价方法,第三章讲怎么组织实施这次评级工作,第四章说的是评级结果怎么用,第五章就是附则部分。 具体来说,一是明确了怎么打分。《办法》把公司治理、资管能力、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还有信息科技这六大块儿都列出来了。每个模块给的分是不一样的:公司治理占10%,资管能力占25%,风险管理也是25%,信息披露15%,投资者权益保护也是15%,信息科技同样占10%。另外还设置了加分项、扣分项和调整级别的因素来综合评判一家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情况。 二是说清楚了基本的流程步骤。评级包括公司自己评估、初步打分、审核、最后反馈这几个环节。评完之后要是发现有新情况或者公司的情况有大变化了,监管部门还可以动态调整结果。 三是规定了分类监管的原则。评级结果是给监管部门分配资源、做市场准入、采取不同措施的重要依据。结果一共分了1到6级还有个S级。1、2级的公司经营稳当风险小点儿,监管上主要看非现场和常规检查就行;3、4级的有一定风险问题就得加强重点监管;5、6级的问题很严重了得盯着风险变化从严管;S级的是那些已经重组或者被接管、准备退出的公司这一年就不参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