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玩手机或诱发青光眼 专家呼吁重视这一全球首位不可逆致盲眼病

问题——“视力小偷”隐匿性强,错过窗口代价高 青光眼是全球范围内重要的不可逆致盲性眼病之一。

在我国,40岁以上人群患病率约为2%。

与患病规模和致盲后果形成反差的是,青光眼早期常缺乏明显自觉症状,部分患者直到出现视野明显缩小、视力下降才就医,此时往往已进展至中晚期。

临床上,青光眼的核心危害在于对视神经的持续性损伤,而视神经属于中枢神经系统的一部分,受损后恢复空间有限,因此提高公众识别与筛查意识具有现实紧迫性。

原因——眼压并非唯一指标,发病机制多样且人群差异明显 从医学内涵看,青光眼并非单一疾病,而是一组以特征性视神经病变和视野缺损为共同表现的疾病谱系。

其重要危险因素是眼压升高,但并不意味着“眼压正常就安全”。

专家提醒,临床存在正常眼压性青光眼,患者在病程中眼压可能始终处于常见正常范围,但视神经仍持续受损,提示青光眼的发生还与个体视神经耐受性、眼部结构特点及血流等因素相关。

从类型看,青光眼可按病因分为先天性、原发性和继发性;按前房角结构分为开角型和闭角型。

不同类型在发病机制、进展速度与治疗策略上差异明显。

以闭角型青光眼为例,部分人群天生前房浅、房角窄,在特定诱因下可能出现眼压迅速升高并引发急性发作。

影响——早期难察觉,典型“信号”需提高警惕 青光眼对生活质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视野逐步“缺口化”。

所谓视野,是人在注视正前方时余光可及的范围。

青光眼早期,视野缺损往往发生在周边区域,变化细微、代偿性强,患者不易主动发现。

若出现以下情况,应尽快至正规医疗机构接受眼科评估:看灯光时周围出现彩虹样光圈;饮水后或在暗室停留一段时间出现眼胀、头痛;视野明显缩小,呈“望远镜样”效果且双眼差异突出;近视度数短期内持续加深并伴头痛、恶心、呕吐;部分老年人出现头胀、鼻根酸胀、乏力等非特异不适。

需要强调的是,青光眼并非“老年病”专属,婴幼儿、青壮年同样可能患病。

对任何年龄段而言,一旦出现典型急性症状,尤其是剧烈眼痛、视物模糊伴头痛恶心等,应视为急症信号,及时就诊以避免视功能进一步损害。

对策——聚焦高危人群筛查与可控诱因管理,形成防治闭环 专家指出,青光眼防治的关键在“早”。

首先要明确高危人群:有家族史者风险明显升高;40岁以上人群因眼部组织老化、房水循环阻力增加等因素,原发性青光眼风险上升;高度近视尤其是度数较高者,青光眼发生概率显著增加,建议尽早建立规律随访机制。

在生活方式方面,关灯长时间使用电子屏幕被认为可能增加风险。

专家解释,在黑暗环境下瞳孔自然散大,虹膜周边变厚,可能使前房角更狭窄;同时近距离用眼会使晶状体调节变厚,进一步压缩眼前空间。

对于本身存在浅前房、窄房角等结构特点的高危人群,上述变化可能诱发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

由此,建议尽量避免在完全黑暗环境中长时间近距离使用电子设备,合理控制用眼时长与距离,必要时在环境照明充足条件下使用,并定时休息。

此外,综合管理同样重要。

糖尿病、高血压等全身性慢病与眼部微循环、组织代谢密切相关,规范控制有助于降低相关风险或延缓病程。

睡眠姿势方面,应避免长期趴睡、倒立等可能增加头面部压力的行为。

情绪管理亦不可忽视,过度紧张、剧烈情绪波动可能加重不适并干扰治疗依从性。

前景——从“被动就医”转向“主动筛查”,让不可逆损害止于早期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电子产品使用普及以及高度近视人群规模扩大,青光眼的防治压力仍将长期存在。

专家建议,建立更清晰的筛查路径:40岁以上人群应定期进行全面眼科检查;有家族史、高度近视等高危人群可适当提前检查并缩短复查间隔。

通过规范的眼压测量、眼底视神经评估与视野检查等手段,可在症状出现前发现风险并及时干预。

医疗机构也可进一步加强科普宣教与分层管理,推动从“等症状出现再治疗”向“风险人群主动监测”转变。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而青光眼正悄然威胁着这扇窗户的明亮。

面对这一"沉默的视力杀手",唯有提高警惕、科学预防,才能守住光明底线。

期待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青光眼防治工作迈向新台阶,让更多人远离失明威胁,拥抱清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