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路刚通就被圈占:完善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为乡村振兴护航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效果显著,但部分地区出现的道路私占乱建现象正成为制约发展的新问题。记者调查发现,类似事件在全国多地均有发生,暴露出基层治理中的深层次矛盾。 在湖北汪家畈村,新修建的村路刚完成路面铺设,就有村民在路边抢砌砖墙圈占土地。这种看似"占便宜"的行为,实则严重影响了道路使用功能。该村党支部书记林志红介绍,近年来通过发展油茶产业和乡村旅游,村集体年收入已达30余万元,道路畅通是发展的关键保障。"路通财通是硬道理,但个别村民的短视行为可能让全村发展成果付诸东流。"林志红说。 类似情况在四川旺苍县同样存在。当地一条投资230万元新建的乡村道路,因施工方急于求成导致路基沉降不足,遭遇降雨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村民借机在受损路段私自扩建院落,继续加剧了道路损毁。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规,历史形成的公共道路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判例也明确,对破坏公共道路的行为可依法强制恢复原状。 这种现象背后反映出多重问题:一是部分群众公共意识淡薄,存在"占公为私"的错误观念;二是基层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对违法占地行为制止不及时;三是乡村振兴配套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对长远发展认识不足。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具有前瞻眼光的村民已开始转变观念。陕北某农家乐经营者将自家窑洞改造为民宿,旺季日接待游客超千人,年收入可观。"路修好了客人才会来,大家都应该维护好这条致富路。"该经营者表示。 针对当前问题,农业农村部门正加强三上工作:强化土地执法监管,建立道路管护长效机制;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完善村规民约;加大乡村振兴宣传教育,培育村民共建共享意识。多地已探索建立"路长制",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共同负责道路维护管理。

一条村路的状况,体现着乡村治理水平;一段路面的质量,检验着发展理念;只有将公共利益放在首位,严守规则标准,让"通路"真正带来"通财""通心",乡村振兴之路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