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河南首部省级水运的地方性法规《河南省内河航运条例(草案)》,这回又提交给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具体时间是3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听的。听说明年的今天,咱们河南为了建设交通强省、融入全国大市场,打算立法来打通河上的互联互通通道。 相比去年12月那个一审稿,这次修改的重点是水污染防治和行政执法这两块。关于防治污染这块,他们就把第三十七条给改成了:“搞水路运输的经营者得遵守法律,按照标准保护水域环境,别随便往水里扔垃圾。”还特意加了一条,要是船出了污染事故,责任单位得赶紧去处理。清理不及时的,主管部门就会依法采取措施帮着清理,费用最后还得算到责任人头上。 行政执法权限这块也重新规定了一下:交通运输部门管具体工作,市里的交通运输部门管干线航道和港口,县里的就管支线航道和其他港口的执法。另外还得处理好发展航运跟防洪抗旱、喝水这些问题的关系。省政府会让交通、水利还有当地政府一起来协调,确保防汛抗旱的时候水利枢纽得听指挥。水利部门要是要大幅度放水或者是大幅减流,得提前48小时通知上下两边的交通部门和水利部门。 这个消息是记者彭爱华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