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刚判了个倒卖车票的案子,俩男的因为帮“老赖”买高铁票获刑。法院查实了,苏某甲和苏某乙从2023年5月一直到案发,他们专门帮那些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人规避禁令,还加价帮人家买高铁票、飞机票。短短几个月,这两个人倒卖的车票票面金额加起来超过20万元,非法获利大概有10万元。根据济南铁路运输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只要倒卖车票的票面金额超过5000元或者非法获利超过2000元,就算情节严重。苏某甲这两个家伙,票面金额是追诉标准的40倍,非法获利是追诉标准的50倍。所以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就把他们给抓了。案子是怎么查出来的呢?原来是因为一次检票的时候发现异常。一个被限制高消费的人买票坐高铁,工作人员发现购票方式不对劲,铁路公安机关就介入调查,最后查到了一个专门干非法代买车票的团伙。2023年5月,苏某乙入股了一家旅游公司,这个公司主要业务就是帮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加价买高铁票和飞机票。因为订单太多,他们又成立了新公司扩大规模,苏某甲也加入了进去。这个团伙通过互联网投放广告吸引失信人员联系客服,然后利用购票软件系统漏洞给他们买票,按照票面金额收手续费。法院审理认定,苏某甲和苏某乙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已经构成倒卖车票罪。考虑到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给苏某甲判了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二年,还罚了他23万元;给苏某乙判了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二年,罚了他15万元。两人加起来一共被罚了38万元。 这个判决数远超他们非法获利的近10万元数额了。法官说这样判是要从经济上打击他们这种行为,还告诉大家别乱来。那些被限制高消费的人要是真想出行需求可以跟执行法院申请解除限制,要是还通过非法途径规避的话可能会遭到更严厉的处罚甚至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