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食堂严禁“十必须”和“十不准”

3月30日,北京的央广网发消息,说教育部办公厅最近给学校食堂里的一线工作人员和经营单位定了规矩,这是为了不让前阵子搞的“校园餐”整治白费劲。具体来说,是印发了“十必须”和“十不准”,专门用来堵住校园食品安全的漏洞。 其中“十必须”是用来规范学校食堂整体管理的。第一是要把食品经营许可证拿出来,学校食堂和承包的企业都得在许可的范围内干活,不能无证经营也不能超范围做生意。第二是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学校自己办的食堂不能想着赚钱,农村的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也不能拿去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给别人管。第三是要建立责任制,把校长当第一责任人,还得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落实到人头上。第四是要管好人的问题,从业人员上岗前得有健康证明,每年都要检查身体,还要制定培训计划给大家上课,并且把培训记录留好。第五是采购食材必须走正规渠道大宗食材得通过公开招标或者定点采购,建立供应商准入和评价的退出机制,不能买来源不明、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标准的原料。第六是进货的时候要查供货者的证和产品的合格证明,“双人或多人”一起检查完如实记录下来,不能收那些票证不全、看着不正常或者已经坏了的食材。第七是严禁做那些风险高的食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里不能做冷荤、生食或者冷加工的糕点,也不能炒四季豆、黄花菜、蘑菇或者发芽的土豆。第八是洗碗消毒要做到位餐具和饮具得及时洗干净消毒好存放在专门的保洁柜子里,不能用没洗干净的或者反复用一次性的餐具。第九是陪餐制度不能搞形式主义学校得严格执行陪餐安排保证每餐都有领导陪着学生一起吃有条件的中小学还可以请家长一起来陪吃。第十是出了食品安全事故得马上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能瞒报、谎报或者拖延还得配合调查处理。 跟这“十必须”相对应的是“十不准”,专门约束食堂工作人员的行为。不准没健康证明的人直接接触食品不准买国家禁止使用的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过期变质的原料和产品不准做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也不准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准没穿戴干净的衣帽口罩和没洗手就开始干活不准在处理食品的地方做污染食品的事也不准在外面做食品加工和洗碗消毒不准生熟放在一起用一个工具不准个人东西跟食品餐具混放不准用没消毒或者消毒不彻底的餐具和容器不准乱倒餐厨垃圾还不准瞒报事故或者销毁证据。 据央广网记者果君报道这次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文件就是为了进一步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