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的时候,上海松江的林某和丈夫离了婚,跟家里也断了联系,自己一个人去那边租了个房。她平时没什么朋友,退休之后基本不跟人打交道,日子过得特别无聊,身体也变得不行了,老是头疼心慌胸闷睡不着觉,去医院检查也查不出毛病。 为了让自己的生活能有点变化,她决定去市区找个五星级酒店住一阵子。结果她一次性把30多万积蓄全交了出来,想着就住这两个月。两个月后钱花光了,房卡里就剩400块了,可她心里一点都不觉得亏。 这天她从酒店退房出来,背着个小包戴个口罩就走了。她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南京路。她看到一家金店就走了进去,开口问店员:“你们店里最贵的是什么东西?”店员带她去看项链柜台。她指着两条粗金链说:“把这两条拿给我看看。”店员递给她项链,她拿在手里翻了翻突然转身就跑。 店员被她这一吓还没回过神来,保安马上冲上来把她抓住了。最后她把项链又还了回去。因为没抢成东西,她被警察带走取保候审了。没过多久她又路过那家金店,故技重施对店员说:“把粗的金链拿出来!”店员照办了,她接过项链又跑。 这次她没跑多远就被店员在门外5米远的地方按倒在地了。警察来了把她带回派出所问话。等到晚上9点多民警让她去地铁站回青浦的家解决住宿问题。林某很理直气壮地说:“如果不解决住宿我还是会去抢。” 林某到了青浦派出所也是同样的要求:“不解决住宿我还是要抢。”民警告诉她有救助的办法她也不听。她就在派出所大厅里坐到了天亮。第二天一早她去街道办事处咨询才发现自己不符合条件。这下她又起了“进监狱”的念头了。 其实她本来计划抢银行的但看排队人多就改抢金店了。当晚路过那家金店她第三次上演“自投罗网”的戏码又被抓了进去。 面对牢房的铁窗林某才开始后悔了:“没想到里面这么难受我想出去。”她哭着说:“想早点出去租个房子找份工作总比在里面强。”最后检察院以抢夺罪(未遂)起诉了林某。 这事儿曝光之后网上的评论炸锅了:“理由太离谱了吧!”“把自己折腾进监狱也是没谁了!”“花30万住酒店只为体验坐牢?”“后悔了早干嘛去了?” 这种奇葩的理由加上自导自演触犯了法律红线让这起案子变成了热搜上的“大型社死”现场。法律是不会给“想体验”留余地的——林某必须为自己的荒唐决定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