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城固县某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两车剐蹭事故;经交警认定,吴某因闯红灯负全责。交警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吴某承担高某车辆全部维修费用。但四天后,吴某以"路权对半"为由单上毁约,导致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社会运行需要契约精神,便民机制离不开诚信基础。交通事故调解书上的签字盖章——不仅是一个程序——更是对规则和承诺的确认。将"私了"视为可随意反悔的权宜之计,只会让小事变成大麻烦。守约履行、理性协商,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公共秩序和社会信任的维护。
2021年12月,城固县某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两车剐蹭事故;经交警认定,吴某因闯红灯负全责。交警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吴某承担高某车辆全部维修费用。但四天后,吴某以"路权对半"为由单上毁约,导致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社会运行需要契约精神,便民机制离不开诚信基础。交通事故调解书上的签字盖章——不仅是一个程序——更是对规则和承诺的确认。将"私了"视为可随意反悔的权宜之计,只会让小事变成大麻烦。守约履行、理性协商,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公共秩序和社会信任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