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人大常委会对河长制运行成效进行督察,对西洒镇、鸡街乡、蚌谷乡的凹掌河、南利河、小桥沟水库等重点水体进行了实地检查,并于9月1日反馈了督察结果; 反馈指出,河长制基层落地中存在四类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对河长制重视不足,把它当成了报表工作;二是县、乡、村三级河长的职责边界不清,容易形成管理空白;三是河道保洁、污水处理等工作经费紧张,推进受阻;四是资料台账更新不及时,影响上级决策。 督察组分析认为,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基层的"责任、资源、能力"不相匹配。从思想上看,一些地方对水环保工作的长期性认识不足,重部署轻落实;从机制上看,河湖治理涉及多部门多层级,缺少统一协调就容易各自为政;从经费上看,基层财力有限,而河道管护需要持续投入;从管理上看,台账数据不实会导致问题发现不及时、整改不彻底。 河长制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水质改善、河岸整洁和群众满意度上。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前期治理成果可能难以巩固,局部水体可能反弹,影响群众生活环境,也会损害制度的公信力。特别是在汛期、枯水期等关键时段,任何一个环节的懈怠都可能带来环境风险。 针对这些问题,督察组提出了四上的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和公众参与。通过村广播、村民大会和短视频等方式,让节水护水的理念进入千家万户,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和日常维护,把旁观者变成参与者。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对巡河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追责,确保河长真正履职,责任具体到河段、到点位。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要求县级部门主动靠前服务,把专业能力下沉到基层,推动从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转变。 四是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整改台账和动态更新制度,将整改完成率和群众满意度纳入年度评价,同时确保资金和项目与任务相匹配。 督察组明确了整改时间表:各责任单位需在9月10日前提交整改方案,9月30日前完成首轮整改回顾,10月底前组织群众代表进行评议。评议的标准是"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 基层干部表示,将以问题清单为重点,对各个水体和关键点位逐项推进整改,既要做好源头治理,也要加强日常管护。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责任链条逐步明确、协同机制健全、信息化管理持续推进,河长制将从单纯的制度框架发展到真正的治理成效,为水环境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河长制不是一次性的制度设计,而是需要完善的长期工作;此次督察发现的问题,既是对前期工作的总结,也是对今后改进方向的指引。整改不是终点,而是新的开始。关键是要把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让每一条河流都成为群众能看到、能感受到的生态资产。只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的统一,才能最终实现河水长治久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