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口头约定装修引发纠纷 法院判装修公司退款并赔违约金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家装消费需求持续增长——与之涉及的的服务纠纷也增多。大邑县法院近期审结的一起案件,折射出装修行业中较为常见的风险点。事件始于2023年12月。消费者蒲某某与装修公司负责人简某因亲戚关系,双方仅通过口头约定由对方公司承包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由于缺少书面合同约束,装修进度严重滞后。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蒲某某与装修公司于2024年8月补签正式合同,就总价款、工期、各方义务及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随后,工程推进仍未见起色。装修公司未按期动工,约定工期早已超期,工程长期停滞。蒲某某多次催促施工,装修公司始终消极应对,既未按期施工,也未主动沟通,对解除合同、退款等诉求也未作实质回应。协商无果后,蒲某某依法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装饰施工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装修公司作为承包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等全面履行施工义务。但其未按约完成工程,长期怠于履行,已构成根本违约,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在对方根本违约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 基于上述认定,法院依法判决:解除蒲某某与装修公司之间的装饰施工合同关系;装修公司退还蒲某某剩余装修款;并向蒲某某支付相应违约金。判决对消费者权益给予保障,也对违约行为作出明确回应。 从成因看,此类纠纷既反映出部分装修企业诚信不足、履约能力不稳定,也暴露出消费者在合同签订初期风险防范不够。亲戚关系容易让当事人降低警惕,忽视书面合同的重要性,为后续争议埋下隐患。同时,装修行业准入相对宽松,个别企业资金紧张、管理粗放,出现收款后拖延施工甚至停工的情况并不罕见。 法律专家指出,该案具有一定示范意义:一上,明确装修公司须严格依约履行,不能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另一方面,也向消费者发出清晰信号——依法维权将得到司法支持。这对规范装修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契约精神是市场秩序的重要支点。家装看似是“家庭小事”,却关系群众安居的切身利益。法院依法认定根本违约并支持解除合同、退赔损失——既为个案纠纷画上句号——也提示各方:信任可以加分,但规则不能缺席;承诺可以写下,但履约必须兑现。唯有让合同成为“硬约束”、让诚信成为“硬通货”,才能让群众的安居梦少些波折、多些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