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多名网民向媒体举报称,部分网络直播平台存在以动物投喂为卖点的变相牟利现象。
记者调查发现,这类直播间普遍采用统一模式:将家禽置于透明笼舍内,通过明码标价的"礼物投喂对照表"引导观众付费打赏,每当收到相应礼物便向笼内投入对应的活体生物。
从价值1元的面包虫到需支付1400余元的"全套投喂",主播将动物的生存状态完全商品化,直播往往持续数小时不间断。
调查显示,此类内容并非孤例。
在微信视频号、短视频平台等多个渠道均可发现类似直播间,部分账号公然打出"打赏即投喂""点赞持续喂食"等宣传语。
这些直播间通过刺激观众猎奇心理,将动物困于狭小空间反复啄食的画面作为盈利手段,弹幕中充斥着催促投喂的非理性消费行为。
这一现象背后折射出多重问题。
从技术层面看,部分平台在内容审核环节存在明显漏洞,对涉及动物的直播缺乏有效甄别机制。
从社会心理角度分析,猎奇内容迎合了部分受众的畸形需求,而打赏机制的即时反馈又强化了这种消费冲动。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内容可能对价值观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群体产生负面引导,消解他们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
法律界人士对此类行为的性质作出明确界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相关直播已违反《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关于禁止虐待动物表演的规定。
尽管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反虐待动物法律,但在网络表演领域已有明确禁止性条款可以适用。
将动物置于持续应激状态、强迫其啄食非常规食物以换取流量与收益,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虐待范畴。
依据现行法律框架,涉事主体将面临多层次法律责任。
行政层面,文化执法部门有权对平台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1万至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责令停业整顿甚至吊销经营许可。
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主播及运营者以寻衅滋事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若构成刑事犯罪,以牟利为目的传播虐待影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此外,平台若未尽审核义务导致损害扩大,还需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业内专家呼吁,遏制此类乱象需要多方协同发力。
平台企业应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内容审核机制,对涉及动物的直播建立专项筛查标准。
监管部门需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账号依法处置,形成有效震慑。
同时,应推动相关立法进程,为动物权益保护提供更完善的法律依据。
社会各界也需加强宣传教育,培育公众的文明观念与理性消费意识。
网络空间不是无边界的“秀场”。
把动物的应激与痛苦设计成可售卖的“互动环节”,表面上是新奇玩法,实质上是对公共伦理与行业规范的试探。
治理此类乱象,既要用制度和执法划清红线,也要用平台责任和社会监督守住底线,更要在价值导向上形成共识:流量可以创新,但不能以伤害为代价;娱乐可以多样,但必须以文明为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