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坚决遏制网络暴力和家庭暴力 依法保护人格权和弱势群体权益

数字化传播的快速发展催生了新型侵权形态,民生领域的司法需求也随之增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发布会上指出,网络平台传播门槛降低、信息扩散速度加快,部分主体利用网络恶意诋毁他人,甚至通过造谣、歪曲事实等手段损害企业商誉、扰乱市场秩序,导致网络暴力和名誉侵权案件频发。同时,家庭矛盾纠纷和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对司法规则的统一性和适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原因分析: 利益驱动与取证困难叠加,传统救济方式面临挑战。人格权纠纷案件数量的上升既反映了社会权利意识的增强,也暴露了侵权成本与收益失衡的问题。一些账号为博取关注和商业利益,不惜编造不实信息;侵权内容跨平台传播更使得损害后果扩大、修复难度增加。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常因证据不足或共同生活关系而面临举证困难,亟需更高效的司法支持。此外,深度合成技术等新应用也为人格权保护带来了新挑战。 社会影响: 侵权行为不仅危害个人权益,还可能破坏公共秩序和营商环境。网络上的恶意攻击容易引发二次伤害,削弱社会信任;针对企业的诋毁行为可能扰乱市场预期,影响公平竞争。家庭暴力则直接威胁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尤其对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长期伤害,未成年人作为被动受害者更需要制度性保护。因此,司法工作既要保障个体权利,也要通过裁判规则明确行为边界。 应对措施: 最高法通过完善规则、强化禁令和协同治理提升司法效能。陈宜芳表示,法院持续加强网络暴力治理,发布典型案例,明确对恶意诋毁、流量驱动型侵权等行为的法律制裁。数据显示,民法典实施以来,全国法院审结一审人格权纠纷案件96万件,年均增长5.1%,司法保护力度与社会需求同步提升。 在救济方式上,法院注重预防与救济并重,规范适用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近五年审结禁令申请案件3.4万件,年均增长23.8%,有效遏制了损害扩大。针对新技术引发的纠纷,法院通过审理深度合成、虚拟形象等新型案件,平衡权益保护与技术发展。 在公平保护上,最高法修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城乡赔偿尺度,增强规则的可预期性。婚姻家庭领域,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倡导健康婚恋观,兼顾个人权利与家庭和谐。 反家庭暴力方面,最高法坚持“零容忍”态度,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降低证明标准,近五年签发保护令2.5万份。同时联合多部门加强协作,明确精神侵害、未成年人目睹暴力等情形同样适用保护措施。 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院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离婚案件中推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促父母履行监护责任,减少对子女的伤害。 未来展望: 最高法表示,将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推动网络侵权治理向“及时制止+全链条治理”转变,适应新技术发展需求,优化权利边界与平台责任规则。婚姻家庭和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将深入强化多部门协作,构建预防、干预、救济相结合的治理体系,让法律切实保障民生。

从网络空间到现实生活,中国司法正构建全方位的人格权保护体系;城乡赔偿标准的统一、家庭暴力防治的强化,不仅表明了法治进步,更展示了“人民至上”的理念。未来需在技术创新与权益保护间寻求平衡,让公平正义惠及每一位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