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在2021年6月1日生效后,快四年了。作为华海药业的总裁和全国人大代表,陈保华发现,虽然药法里有保护的条款,但国内外环境和医药产业格局变了,现在的制度已经跟不上新需求。这次他还是提了一个议案,想在法律里给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加个“出口豁免”。 咱们国家有近6000家制药企业,是原料药生产大国,也是卖仿制药的主要卖家。陈保华觉得,既然给了专利权人补偿,就不该管人家把药卖到国外去。他建议在第四十二条里面加一款,规定只要是为了出口去制造、使用或者卖药,这些行为都不算侵权。这样既能不影响国内的利益,又能帮中国药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 之前有两年,陈保华都在连续呼吁要给药品专利增设出口豁免。这次在他的专利法修订议案里,“出口豁免”是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他说现在的规定太死板了,只要在中国拿到了补偿期,不管在不在中国境内使用都不行。这就把很多原料药和仿制药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给限制住了。 除了出口的事,陈保华还提到了参比制剂的问题。以前有些原研药企专利快到期了也不积极让国产新药进目录,就是想拖着不换新的。这样既减少了医保支出负担,也让患者没药可选。要是放任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好的创新氛围就会被破坏。所以他建议采取硬手段:要么把药放进目录里当标杆;要么让这些产品赶紧去做再评价;如果再评价不合格就直接淘汰掉。 还有一种情况叫“劣币驱逐良币”,有些疗效差的独家药因为没有参比制剂长期霸占市场。这种做法根本违背了治病救人的原则。陈保华觉得如果不管的话,会影响行业从规模大往质量好转型。 针对有些药企通过申请小改进专利来延长垄断期的行为(俗称“专利常青”),陈保华举了曲格列汀和芦可替尼的例子。他指出这种做法让仿制药上不了市,患者只能高价买药。他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九条里加一条规定:如果后申请的专利只是对现有技术做了显而易见的小改动,就通知申请人提交声明同意让两个专利一起到期;如果不提交声明就驳回申请。 他表示这种做法能遏制“伪创新”占资源的情况,不让专利变成垄断市场的工具。总之这些建议都是为了让中国药企能在国际上公平竞争。